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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臺20條意見優化營商環境

發佈時間:2021-11-15 14:17:37  |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  作者:  |  責任編輯:白雨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重慶市檢察院日前專門出臺《關於發揮檢察職能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共20條,涵蓋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落實辦案法律政策、積極促進社會治理等六方面,聚焦聚力服務保障川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優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


《實施意見》明確,嚴厲打擊黑惡組織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向民營企業收取“保護費”、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的犯罪,依法懲治侵害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涉黑涉惡案件背後的“關係網”“保護傘”。加強與監察委員會的協作配合,嚴厲打擊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市場準入、市場監管等職務之便受賄及向民營企業索賄的犯罪,嚴厲打擊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支援促進“親”“清”新型政商關係持續健康發展。重點監督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不應當立案而立案,著力監督糾正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濫用強制措施、查封扣押凍結財物不當等偵查違法行為。


《實施意見》強調,要牢固樹立依法、審慎、穩妥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的理念,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過及時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依法提出寬緩量刑建議等方面工作,助力企業活下來、留得住、經營得好。(檢察日報滿寧古衛爽謝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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