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焦點關注>高端訪談>

三部行政法規廢止 生育支援措施逐步落地

發佈時間:2021-10-11 13:59:36  |  來源:人民網-強國論壇  |  作者:  |  責任編輯:白雨

人民網北京9月30日電 (方經綸)國務院近日決定廢止《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三部行政法規。此舉旨在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認為,在嚴格控制人口過快增長的歷史背景下,這三部行政法規屬於此前計劃生育政策的輔助性措施。隨著人口形勢的轉折性變化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寬鬆化調整,它們已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


據了解,當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已基本整合納入婦幼保健服務體系,有關服務項目納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不再需要保留《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修改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刪去了徵收社會撫養費的規定,據此廢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當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已實現,相關管理機制運作有效,基本實現流動人口和當地戶籍人口的同服務、同管理,不再需要保留《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


“隨著今年8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修訂完成,生育支援措施正逐步落地。”宋健表示,目前,支援措施主要體現在教育領域的減負、育兒假的設立、生育津貼的發放等方面。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是明確要求。


國務院日前印發的《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提出,完善支援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律法規政策。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準,增加優質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落實産假制度和生育津貼,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


“強觀察”欄目梳理髮現,全國各地正在積極探索育兒假和生育津貼發放制度。例如,安徽省在《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建議,在子女六周歲以前,每年給予父母雙方各十天育兒假;四川省攀枝花市公佈《關於促進人力資源聚集的十六條政策措施》,對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戶籍家庭,每月每孩發放500元育兒補貼金,直至孩子3歲。


“我國計劃生育政策調整可大致劃分為嚴格化和寬鬆化兩個大的歷史階段。”宋健表示,寬鬆化階段以2013年“單獨二孩”政策實施為標誌,陸續于2016年和2021年實施了“全面二孩”和“三孩”生育政策。這一階段的背景是人口轉變結束後生育水準持續低迷、人口增長逐漸放緩,“少子老齡化”形勢不斷加深。


“每一個階段的人口政策都是兼顧歷史的,也是著眼于現實的,至於未來會怎麼樣,隨著形勢變化還會有不斷的調整。”宋健表示,人口系統內各要素與社會、經濟、生態、環境等各系統要素互相作用,牽一髮而動全身。推動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是一個長期事業,相關政策制定和實施要尊重人口發展規律,做到未雨綢繆、提前佈局,也要綜合評估政策可能帶來的多方效果,這樣才不會顧此失彼。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