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圍繞著太陽,在它既定的軌道上旋轉前行。這樣的天體運動帶來了四季輪迴,日月更替。古人們感受著自然曼妙的秩序,在詩句裏留下他們與自然的對話。可現在,自然的節律似乎變了調:當我們越過了冬日期待著春的繁榮,等來的不是浩蕩春風而是漫天黃沙;本該是“好雨知時節”盈潤萬物,卻變成“超級暴力梅(雨)”攪亂江南水鄉的安寧;而日趨猛烈的颱風,現今的摧枯拉朽之勢絕不止於以往“怒號兼晝夜,山海為顛蹶”的威力。
我們不得不正視這樣一個事實——地球的氣候已經發生變化。近百年來的氣候變化主要歸因于地球溫度的升高。自19世紀末以來,地球的平均地表溫度上升了約1.18℃,大多數變暖過程發生在過去40年裏,其中2016年和2020年是有記錄以來最熱的兩年。
而人類需要為地球的這場“高燒”擔起主要責任。從格陵蘭島、南極洲提取的冰芯數據表明,在上個冰河時代之後,人類活動産生的二氧化碳的增長速度比自然界快了250多倍。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加劇了大氣層的溫室效應,居住在“高燒不退”的地球上的人類該如何應對嚴峻的氣候變化形勢及其造成的無法預知的可怕後果?
既然全球變暖是由於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不斷升高造成的,那麼當務之急就是限制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維持在一個穩定的水準。然而“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因為減少全球人為二氧化碳的排放,是一個涉及科學、經濟、政治等多個領域的重大戰略問題,而解決這一問題需要一個有力的、全球規模的應對制度的支撐。
隨著各國共同面對氣候變化的政治意願和全球合作共贏理念的不斷增強,2015年在各國的共同努力下,《巴黎協定》首次提出讓所有國家共同致力於實現相同的長期目標:加強對氣候變化所産生的威脅做出全球性回應,到本世紀末,將全球平均溫升保持在相對於工業化前水準2℃以內,併為全球平均溫升控制在1.5℃以內付出努力。
然而實現控制1.5℃溫升目標面對巨大挑戰和不確定性。能否把全球平均溫升控制在1.5℃以內取決於人類社會在能源、土地、城市、基礎設施和工業等方面能否實現前所未有的快速且深遠的轉型,這將給社會經濟帶來的巨大影響。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面臨全球氣候問題時更是展現出我們的大國擔當。我國宣佈,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2060年實現碳中和無疑是一個雄心勃勃的目標,因為目前我國仍處在經濟快速發展時期,許多行業和地區的發展仍然依賴化石燃料的燃燒,碳排放量仍在上升。中國能作出實現碳中和莊嚴承諾的背後,離不開科技創新的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