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5月,“幣圈”吸引無數關注。5月18日,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等三大協會發佈公告指出,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重磅發聲,再次闡明瞭金融監管部門對比特幣的嚴監管態度:“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炒幣“熱”從何而來?“幣圈”亂象何在?“挖礦”如何耗能?區塊鏈如何健康發展?帶著這些問題,人民網“強觀察”欄目特推出“四問比特幣”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在近日強監管的背景下,“幣圈”迎來“巨震”。炒幣這一行為因此進入更多大眾的視野,也讓其背後的一系列問題逐漸浮出水面。
炒幣“熱”從何而來
説起炒幣,就不得不提最近大熱的比特幣。據了解,比特幣是一種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計算産生的點對點的虛擬貨幣,其核心是去中心化。業內人士表示,本來這一概念只在特定的技術發燒友中引起興趣,但是隨著比特幣價格的大漲大跌,其投機屬性表現得越來越明顯,參與的人也越來越多。
這個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到底是如何實現價格的暴漲暴跌,引人入場的?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濤表示,比特幣本身的設計機制,就會使其價格越來越高。比特幣的供給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在供給量一定的情況下,由於比特幣的需求價格彈性為負數,即幣價越高,市場預期越旺盛,需求會增加。
尹振濤介紹説,除了比特幣本身的特點,狂熱的投機客、煽風點火的宣傳、坐享其成的仲介……投機炒作的各種角色,都在推動虛擬貨幣市場走熱。
人民網“強觀察”欄目在搜尋炒幣渠道的過程中發現,知乎、微網志、微信公眾號、QQ等網際網路平臺,均可搜到大量“小白炒幣指南”等“指引”投資者如何炒幣的資訊、圖片廣告或視頻,而“炒幣90後:3個月掙百萬身家”等類似標題吹捧炒幣暴富的故事,更是多如牛毛。
一位“幣圈”業內人士透露説,追捧虛擬貨幣的機構仲介非常擅長用晦澀難懂的科技術語、誇張但看起來很真實的造富故事,來説服投資者入場,從而創造市場盲目投資的“羊群效應”。
如何理解炒幣市場的走熱,尹振濤作了個形象的比喻:“這種虛擬貨幣的市場就像是一個密閉的屋子,屋子裏有一大批投資者,並且不斷有新人入場,這些人受到煽風點火的鼓吹宣傳,不斷買幣,越多人買,這個價格自然就會被抬高。”
比特幣大熱之後,陸續又出現了乙太坊、狗狗幣等其他虛擬貨幣,同樣受到炒客們的“青睞”。
“從比特幣誕生到現在,這幾年大大小小出現了多少小幣種,數不勝數,大多都是利用名人效應發幣,收割一波‘韭菜’,最後發幣的創始人瀟灑轉身離去。”一位“幣圈”業內人士表示。
歸根結底,在這樣虛擬貨幣的市場中,一面是一夜暴富,一面是“被割韭菜”,首當其衝的便是缺乏辨別能力的投資者們。
監管為何接踵而至
5月18日,金融業三大協會聯合發佈公告,要求會員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兌換以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21日,國務院金融委會議明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一系列舉措彰顯明確的嚴監管態度。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2013年比特幣被定性為“特定的虛擬商品”。長期以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一直與投機炒作相掛鉤,比特幣的炒作和幣價跌幅巨大,購買比特幣的投資者們的財産受到侵害,可能會導致“個人風險向社會風險傳導”。
“特別是在前幾年,通過發行代幣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且多是通過傳銷活動進行宣傳,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肖颯介紹。
除了金融風險,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更是多次觸及法律的底線和紅線。匿名化、去中心化、跨境流通便利是比特幣的顯著特點。“借助這些特點,虛擬貨幣持有人躲過國內的監管,通過境外的交易所、服務商,實現虛擬貨幣與法幣的自由兌換。”尹振濤表示,這樣一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已成為跨境洗錢的新手段,亟須監管手段予以規制。
2020年以來,隨著公安部、央行等多部門聯手打擊治理跨境賭博資金鏈行動,借助比特幣等虛擬資産進行洗錢和資金轉移的行為,被監管部門更加密切地關注。
虛擬貨幣何去何從
比特幣近日以暴跌“出圈”,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我國相關部門早已意識到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帶來的風險,對其監管可以溯源至2013年。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就聯合發佈《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2017年央行等七部門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並開展專項整治。隨後,我國的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和ICO交易平臺基本實現無風險退出,人民幣交易的比特幣全球佔比一度降至不足1%。
面對趨嚴的監管大勢,未來的虛擬貨幣市場何去何從?
“我認為國家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是一個不斷增強的過程。三大協會和金融委只是一個信號,旨在提醒廣大群眾退出這個市場,下一步監管部門會繼續收緊政策。”尹振濤説道。
他還提醒廣大群眾説道,要認清楚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與傳統貨幣之間最本質的區別就是它是一種虛擬商品,而不是貨幣。從歷史上來看,脫離了監管的任何一種數字加密貨幣,未獲得流通權利,操作起來風險很大,勢必不能久存。
肖颯認為,目前嚴格監管已經是普遍共識,但我國還沒有專門監管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法律或行政法規,未來可能會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明確禁止一切虛擬貨幣交易行為。
“繼續加密代幣‘挖礦’就是繼續與法律對立。隨著虛擬貨幣對法定貨幣和金融安全的侵蝕,各國法律和執法只會趨嚴。無論你願意還是不願意,法律都在那裏,不枉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