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經濟正在從“量的積累”轉向“質的飛躍”,從“體量優勢”轉向“品質優勢”。這其中,中小企業的作用不可小覷。
“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中小企業都發揮著國民經濟生力軍的作用。”最高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原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張穹在接受人民網強國論壇記者採訪時表示,隨著我國一系列政策落地顯效,目前中小企業的經濟運作狀況總體呈現持續向好態勢,但在發展中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從法治角度出發,以健全的法治體系引導和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切實增強中小企業獲得感。
最高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原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張穹
強國論壇:中小企業在推動我國經濟實現高品質發展方面可以發揮哪些作用?
張穹:無論是從地位作用來看,還是從實際貢獻來説,中小企業在推動我國經濟實現高品質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中小企業是擴大內需、強化國內經濟迴圈的活力源泉。微觀上,中小企業往往更加貼近消費者和市場,對於消費需求的變化具有最敏銳的嗅覺,能夠及時應對,作出反應;宏觀上,中小企業是大企業的緊密合作者。中小企業通過生産分包、服務分包、産品分銷和生産配套設施、原料提供等方式,與大企業組成完整的國內産業分工網路,有助於完善包括生産需求和生活需求在內的多層次産需對接機制,釋放國內需求潛力。
二、中小企業是促進流通、貫通內外迴圈的中堅力量。
有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流通體系近90%是中小企業,其在開拓流通渠道、擴大流通市場規模、完善流通網路等方面均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中小企業是産業創新、技術創新的重要推動者。中小企業往往內部結構比較靈活,新技術、新産品的開發和成果轉化成本較低。而且中小企業一般經營範圍較為單一,能夠更加專注于某一細分領域,更容易成為該領域的“專、精、特、新”企業;中小企業較為重視創新和專精,會在整體市場環境內對大企業産生創新和潛在競爭壓力,以此帶動整個行業和市場不斷加大研發投入和人才儲備力度,推動整體供應鏈和産業鏈升級,增強國內産品和服務的國際競爭力。
強國論壇:中小企業涉及千千萬萬群眾,中小企業權益就是千千萬萬群眾切實利益。在保障中小企業權益方面,您有何建議?
張穹:在保護和促進中小企業權益方面,我國已經從法治方面作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較大成效。但是,社會經濟生活的複雜多變性,註定了新的經濟現象和問題會源源不斷出現。因此,面對現階段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依然需要從法治角度出發,以健全的法治體系引導和保障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首先,強化競爭法制建設,營造公平競爭的健康營商環境。要深入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進一步放權給市場主體,健全自我審查的激勵機制,完善第三方評估模式;結合數字經濟、網際網路經濟的零邊際成本、網路效應、跨界競爭和動態創新等特徵,改進現行的市場界定和共謀認定方法,更好地回應新型競爭問題,確保中小企業能在市場競爭中獲得公平的交易機會。
其次,以完善金融財稅和信用法制為核心,大力推進普惠金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一是財稅方面,應當進一步降低企業的稅費負擔,改進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加大普惠性稅收優惠力度,增強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稅收優惠支援,充分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引導和支援作用。二是健全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法律制度。三是完善社會信用監管法律機制建設,進一步細化中小企業信用評級標準,實行有針對性的、多元化的信用評級模式,修復市場信任斷裂,助力中小企業發展。
再次,完善産權制度、數據立法和市場準入的法律制度,促進中小企業産業創新和技術創新。一是強化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力度,打擊假冒偽劣産品,凈化智慧財産權交易環境。二是健全數據立法,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三是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簡化有關行政審批手續,積極構建網路化政務處理模式和平臺,縮減外商投資市場準入清單,健全外資企業權益保障體系,為中小企業發展和創新提供更加具有活力的環境。
最後,健全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提高司法審判和執行效率,防止因訴訟拖延影響企業生産經營;保障民營企業家在協助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時的人身和財産合法權益。
強國論壇: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是如何保護中小企業權益的?
張穹:《民法典》對中小企業的保護和完善有一系列新的規定。第一,國家和各地政府向企業下達的訂貨需求和其他任務都要按照法律規定簽訂合同,依法履行。第二,對企業財産的保護、對債權的保護力度也加大了。第三,企業的個人借貸利息、借貸利率有了嚴格遵守的國家標準,有利於企業融資、降低融資成本。第四,對企業借貸擔保方式、房屋承租等方面也做了新的規定,有利於企業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