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財政部部長劉昆在作國務院關於財政生態環保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時表示,2016—2018年,全國財政生態環保相關支出規模累計安排24510億元,年均增長14.8%,增幅高於同期財政支出增幅6.4個百分點,佔財政支出的比例由3.7%提高到4.2%。其中,中央財政生態環保相關支出累計安排10764億元,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了解,2016—2018年,中央財政安排大氣污染防治資金474億元,擴大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範圍,支援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區域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開展工業污染深度治理、移動源污染防治等重點任務,減少大氣污染排放,改善環境空氣品質;安排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579億元,推動重點行業結構調整,支援鋼鐵、煤炭去産能,減少資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安排節能減排專項資金1024億元,用於重點支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構建包括購置補貼、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勵、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等在內的支援政策體系。
2016—2018年,中央財政安排水污染防治資金396億元,支援全國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等水污染防治工作,資金向南水北調工程水源區、長江流域、黃河流域等重點地區、流域傾斜;安排海島及海域保護專項資金67億元,推動實施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和渤海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工作,對改善近岸海水水質、促進渤海生態保護修復發揮了積極作用。
此外,中央財政安排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95億元,支援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等工作;安排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180億元,支援補齊農村生態環境短板。
劉昆表示,下一步將堅持“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啟動環境保護和節能節水項目、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修訂工作,研究適時在全國推開水資源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