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公佈《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明確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等行為。據報道,除廣西外,福建、四川等地也曾出臺類似規定,禁止在高速鐵路動車組列車內吸食或者使用能夠産生煙霧的物品。(8月4日《北京青年報》)
“不用火、不用電,只需一瓶水,就能享用美食”,近年來,自熱米飯、自熱火鍋等自熱食品系列迅速流行開來。目前我國民用自熱食品市場規模已超過30億元,年增速超過20%。
不過,自熱食品走紅的背後,卻暗藏隱憂。自熱食品的發熱原理是發熱包和水的化學反應,發熱包由生石灰、鋁粉等組成,遇水後在3到5秒內即刻升溫,溫度高達150℃以上,蒸汽溫度達200℃,很容易導致使用者被燙傷。一旦加熱包發生破損或膨脹,可能會噴出高溫液體,這時如果通氣孔堵塞,甚至可能造成小型爆炸。這並非聳人聽聞,自熱食品引發的意外事故時見報端:2017年12月,上海的方先生在加熱自熱火鍋時引發爆炸,湯汁濺入右眼導致視力受損。
作為速食食品的主要消費場所,高鐵因乘客使用自熱食品時誤觸煙霧警報器造成減速的事件屢有發生。高鐵是一個全封閉環境,人員又比較密集,一旦自熱食品引發起火、爆炸,後果不堪設想。從鐵路運作安全的角度出發,立法禁止動車上使用自熱食品是很有必要的。只是,這種“拉黑”做法並不能從根本上消除自熱食品的安全隱患,雖然無法帶上高鐵,自熱食品在其他場合仍可能成為“定時炸彈”。
自熱食品屬於新生事物,在國家食藥監局發佈的2016年版現行《食品生産許可分類目錄》中,方便食品只有油炸速食麵、方便米飯、方便粥、方便米粉等,自熱米飯、自熱火鍋等並未收錄。這意味著自熱食品不需要通過食品生産許可,也沒有統一的國家標準。標準的缺失,導致行業準入門檻較低,加之利潤超過100%,許多民間資本紛至遝來爭奪蛋糕,僅自熱火鍋一項就有數百個品牌涌入。不少品牌採取貼牌代工模式,産品品質缺乏控制,良莠不齊。一些廠家為了賺取更多利潤,擅自採用成本低廉但反應過程不穩定的發熱劑,進一步加劇了安全隱患。
此前,中國商業聯合會曾發佈《自熱方便菜肴製品》團體標準,已于2017年12月15日實施。作為自熱火鍋的發源地,成都市食品工業協會組建了方便自熱食品專業委員會,推動行業自律和行業標準統一。但應看到,團體標準設定建立在自願性原則基礎上,標準的使用與實施不具有強制力。行業自律也只是對政府監管的有益補充,不可能越俎代庖。
自熱食品被多地列入動車“黑名單”,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思考,儘快制定自熱食品國家標準,遏制其野蠻生長,讓自熱食品行業步入健康發展軌道,使公眾消費安全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