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縮略圖
小區寵物狗被毒殺事件多發 毒狗違法甚至觸犯刑法
來源:法治日報2024-07-10 10:19:27
大字

【小區寵物狗被毒殺事件多發】“我家狗狗才3歲,之前吃了地上有毒的東西,一下子就完了。”7月4日上午,在北京市豐台區燕保康潤家園小區,李月虹(化名)提起一個多月前發生在小區裏的毒殺犬只事件,仍傷感不已。今年5月,包括她自己的寵物狗樂樂在內,小區共有20多只寵物狗相繼被毒死,其中包括泰迪、邊牧、中華田園犬等,犬只體內檢出了鼠藥成分。

這並非個例,《法治日報》記者梳理公開資訊發現,毒殺犬只事件在多地時有發生。今年5月,河北廊坊一網友發佈視頻稱,自己養的兩隻邊境牧羊犬突然死亡,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原因是食入含有鼠藥的劇毒物。近日,四川省自貢市榮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用弓弩和毒鏢射殺犬只,再進行簡單加工處理後販賣。

對此,受訪專家認為,如果行為人是向私人場所他人所有的犬只投毒,在犬只價值較高的情況下,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如果是在住宅小區公共區域、公園等公共場所投放對犬類具有毒害性的物質,情節嚴重的,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

小區寵物狗被毒殺多發

7月4日上午,記者來到燕保康潤家園小區,李月虹正圍著健身廣場健走,她的寵物狗樂樂在今年5月的毒殺犬只事件中死亡。

李月虹去年秋天帶著樂樂搬到該小區居住,每天帶著它遛彎。事發當天,她看望母親後回到家像往常一樣帶著樂樂下樓遛彎,中間讓它自己在健身廣場周邊活動。沒過多久,李月虹發現樂樂突然倒地,口吐白沫、抽搐不止,一會兒就沒了呼吸。她正痛心時,聽鄰居議論説小區最近死了不少寵物狗,警方正在調查這事。

聽到這裡,李月虹趕緊報了警,她也了解到更多資訊:有人將疑似摻了毒藥的豬蹄、肘子、肉丸、火腿腸等,放在寵物狗經常活動的地方,小區已有泰迪、邊牧、中華田園犬等20多只犬遭毒殺。

不久,對死亡犬只的檢測結果出來了:犬只的胃內容物中檢出氟乙酸(鼠藥成分),懷疑有人故意投毒。

目前,警方已經立案偵查,案件正在辦理之中。

在居民健身廣場,一位正在健身的老人對小區犬只接連被毒殺仍心有餘悸:“現在是狗吃了這些東西死了,如果是小孩子誤食問題就更大了。”還有一位居民氣憤地向記者表示,不知道投毒的人怎麼想的,對“毛孩子”怎麼下得了手?!

有過同樣遭遇的,不只是燕保康潤家園小區的居民。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某小區的張女士告訴記者,她所在的小區近日也有人毒殺犬只,目前已有5隻寵物狗中毒死亡,還有3隻正在搶救,其中包括她家的寵物狗花花。

張女士向記者回憶説,事發當晚,她在小區社交群裏看到業主們討論有人毒殺犬只,就告訴父母縮短遛狗時間。晚上花花回家時,還一切正常,等到了第二天淩晨3點半左右,花花開始在家中四處亂撞,還碰碎了花瓶,“走路不穩,並且極度恐懼,對著空氣大叫,不到半個小時就死亡了”。

“希望投毒者受到法律的嚴懲。”張女士氣憤道。

家住河南省鄭州市的陳女士告訴記者,今年1月以來,她家附近已有不少犬只中毒身亡。

陳女士提供的照片顯示,事發地的臺階上有不少切碎的火腿腸,沾著粉紅色的粉末,“根據形狀顏色,初步判斷是異煙肼(一種抗結核藥,常被用於毒犬)”。

“投毒的路段經常有小狗路過,並且該片區域沒有監控,投毒者很可能是故意為之。”陳女士推斷説。

根據公開資訊,毒殺犬只的事件在多地都有發生。

去年10月,成都市溫江區一小區內多只寵物犬突然死亡。僅去年10月20日至25日,事發小區附近寵物醫院就收治了5條來自這個小區的中毒犬只,最終均死亡。

今年2月25日,雲南昆明馬街春雨陽光小區業主反映,1月30日,小區有5隻寵物狗先後死亡,均是中毒。而在去年前年,同樣的事情也曾發生過好幾次。

不應偏激應對一毒了之

即便不是在小區等公共場所,寵物狗依然面臨被毒殺的風險。

今年5月,河北廊坊一網友發佈視頻稱,自己在別墅院內養的兩隻邊境牧羊犬疑似被人投毒致死。據其介紹,5月15日下午,他們全家人出門後,院中的兩隻邊境牧羊犬被人隔墻投擲了有毒的食物。他當晚回家後發現兩隻犬均已死亡,隨即報警。有關方面出具的鑒定意見書顯示,兩隻犬死亡原因是食入含有氟乙酸的劇毒物。

該當事人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搬來才一天,狗曾經被鄰居大聲辱罵。警方已經鎖定投毒者是其鄰居,警方在該鄰居的衣服口袋內檢測出了氟乙酸成分,這與兩隻死亡邊牧毒化檢測一致。

對此,有網友認為,一有不滿就投毒,這太可怕了,也絕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還有網友評價,在公共場所給犬只投毒,給公共安全造成了極大的風險,甚至可能出現幼兒誤食的情況,對這種行為一定要依法嚴厲打擊。

同時,也有網友直指養犬人應對自己的行為予以反思。有網友表示:家人都特別怕犬,尤其是體型較大的犬,遇到不拴繩的犬就僵在原地不敢動,“養犬人也該想想,遛犬不拴繩的行為是不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還有網友説,這也是一些不良養犬人擾民的後果,犬到處拉屎撒尿,養犬人不清理,甚至犬傷人事件屢屢發生,必須對養犬人嚴加管教。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偉認為,因飼養寵物發生糾紛時,應當訴諸合理、合法的手段解決矛盾,而不應採取“一毒了之”的違法甚至犯罪手段偏激化應對。與此同時,養犬者也要按照相應管理規定,文明飼養、嚴格自律,不得違背社會公德,不得破壞公共環境衛生,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毒狗違法甚至觸犯刑法

有受訪者説,自己所在小區之前也發生過毒殺犬只的事,最終不了了之,“這種投放毒物行為不用負法律責任嗎”?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黃忠認為,投毒致他人犬只死亡,投毒者首先應承擔民事責任。同時,根據民法典規定,如果犬只是寵物犬等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投毒致他人寵物犬死亡且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還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依據民法典規定,飼養犬只等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如果犬只等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尤其是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時,其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而且還可能要承擔行政責任。”黃忠提醒説。

在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孫志強看來,投毒殺犬在實踐中不僅會産生相應的民事糾紛,也可能因為事件嚴重程度而涉及刑事法律責任,具體的責任分析需要考慮多個因素,同時要審查其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及應受刑罰懲罰性,即犯罪是依照刑法規定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

司法實踐中,已有人因毒犬被判刑。2021年11月,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某小區居民沙某、王某因不滿小區業主在遛寵物犬過程中放任犬只在小區草坪上肆意拉尿,向小區草坪等公共區域投放塗抹鼠藥的食物毒殺犬只,導致11條犬只中毒死亡。

不久,沙某、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二人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2022年6月,法院以沙某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7個月;以王某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天津市公安局薊州分局打擊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賈永立介紹説,在實際案例中分多種情況,既要看犯罪嫌疑人的主觀目的,又要看他的客觀行為造成了什麼後果。結合他們之前的辦案經驗,對於毒殺犬只的行為,基本上按投放危險物質罪受理報案然後立案偵查。

孫志強説,如果投毒的地點是公共場所,這種行為還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為在公共場所投毒,不僅可能危及犬只的生命安全,還有可能對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

受訪專家認為,向他人犬只投毒的行為,是否具有觸犯刑法並構成犯罪的危害性,需要根據個案具體分析。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剛認為,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一般要求投放的物質對犬類和人類都具有毒害性,但在造成大量犬只死亡的重大財産損失情形下,投放物質哪怕對人類不具有毒害性,也可能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情節嚴重的判定,主要根據投放的次數、投放的數量、投放物質的毒害性程度、投放造成的危害後果等情節來綜合判定,並不是一概按照犯罪認定,情節輕微的可予以治安處罰。

田剛進一步分析説,當行為人在公共場所投放對犬類和人類都具有毒害性的物質,意圖毒殺犬類,但是被人類誤食時,一般按照投放危險物質罪從重處罰,如果造成人員重傷、死亡的嚴重後果,將按照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結果加重犯予以認定。

在中國犯罪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工業大學教授張荊看來,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養犬成為許多人的一種生活方式,但養犬行為應當本著不給別人添麻煩的理念,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比如外出遛犬必須牽好犬繩等。同時,遇到涉犬矛盾時,務必保持冷靜,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採取報復性的私力解決辦法,只會加深矛盾,可能導致違法甚至觸犯刑法。

在法治軌道上解決人犬矛盾

多地近日發生的毒殺犬只事件挑動著公眾的神經,也再次將養犬引發的矛盾展現在公眾面前。這不禁讓人深思:人與犬的矛盾為何顯得如此突出與尖銳?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犬只進入千家萬戶,成為現代社會人們寄託情感的寵物。尤其是對城市裏的老年人來説,犬只更是他們的精神慰藉和排遣孤獨的家庭一員。

我們應該認識到,投放危險物質毒殺犬只,表面上是人與犬的矛盾,歸根結底則是人與人之間的矛盾——養犬人與不養犬人之間的矛盾,緩解乃至解決這一矛盾,從城市治理的角度,建構完善城市養犬規則成為一種現實需求。

律者,定分止爭;法者,遷善遠罪。

從立法角度,動物防疫法規定,個人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係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因此,養犬人應依法養犬,確保犬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不擾亂公共秩序,例如攜犬出戶時牽著犬繩,避免犬只傷害他人;防止遛犬途中産生的糞便對環境造成污染等。

從執法角度,各個職能部門應該嚴格執法,加快完善犬只管理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對違法養犬行為進行處罰,同時要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善待犬只,讓犬只享有應得的動物福利。社區管理方也應該加大巡查力度,及時對社區路面、草坪等區域進行清理,防止犬只誤食有毒物質;完善社區公共區域監控等設施,有條件的在社區設置專門的遛犬區域。同時,依法對投放危險物質毒殺犬只的行為進行懲治,保護養犬人合法權益。

唯有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軌道上解決矛盾,讓法律發揮主導性、引領性作用,方能實現養犬人與不養犬人之間的和諧相處。

分享到
037165901996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