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家長與校長出軌後合謀殺夫】劉某軍接到消息後出發與王某霞會合。昏睡中的康某喜早就知道妻子出軌孩子所在的馬營小學校長劉某軍,但卻一直沒有離婚,更不會想到妻子會聯合情人謀害自己。當晚9點左右,王某霞和劉某軍進入麵條鋪,隨後,一場醞釀已久的謀殺讓康某喜死於非命。但天網恢恢,當地警方很快發現康某喜死因蹊蹺,王某霞和劉某軍迅速落網。
2023年4月21日,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王某霞、劉某軍無期徒刑。而就在前一年的6月26日,王某霞産下一男嬰,經鑒定孩子的父親是其情人劉某軍。面對法院的判決,康某喜家人曾上訴,認為劉某軍量刑過輕,但最終被甘肅高院駁回。康某喜的哥哥康銀喜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劉某軍要是判死刑,民事賠償我們就不要了,但現在是無期徒刑,我自己家庭條件也不好,實在承擔不起養孩子的責任,所以需要劉某軍民事賠償。”
妻子出軌兒子所在小學校長
根據一審判決書顯示,劉某軍出生於1981年,被捕前曾任通渭縣馬營鎮營灘小學校長,王某霞出生於1992年,兩人相差11歲。2019年3月,王某霞到學校給大兒子開家長會與劉某軍相識,因劉某軍還是大兒子的班主任,二人添加了微信。在隨後的幾個月時間,兩人逐漸熟識併發展為情人關係。
法院一審判決書中的證人證言顯示,同村的董某榮、王某琴,王某霞哥哥王某弟、父親王某章、母親王某緒均表示康某喜、王某霞夫妻關係不好,康某喜的哥哥康銀喜、三伯父康具忠,都知道王某霞和劉某軍存在不正當關係。
2021年7月,王某霞和劉某軍的關係被康某喜得知後,他曾手持小刀趕到學校,在辦公室內將劉某軍手臂刺傷,並表示要傷害劉某軍和王某霞家人。幾天后在微信視頻電話內,劉某軍向王某霞展示了受傷的手臂,法院判決書內兩人的供述顯示,正是這次通話讓二人心起謀害康某喜的念頭。
在這次對話中,面對康某喜意欲傷害家人的威脅,劉某軍和王某霞商定用亞硝酸鹽毒殺康某喜,並由劉某軍在網上購買了一罐亞硝酸鹽。
妻子與情人合謀殺害丈夫
康某喜被害的2021年11月21日上午,他和同村的楊某宇、康某強去附近北山上轉了一圈,下午在村子的一家飯店內,康某喜和楊某宇兩人推杯換盞。楊某宇表示,康某喜喝了兩啤酒杯的散裝白酒,店老闆董某榮也證實,康某喜在其店內喝過酒,但是離開時他的狀態還好。喝完酒之後的康某喜回到自家經營的麵條鋪內,躺在店內沙發上睡去。
”對此,劉某軍表示同意。根據一審判決中王某霞兒子證言顯示,當晚8點左右,王某霞告訴兒子自己外出學車,但之後徹夜未歸,第二天早上臨近7點才回到家中。而在王某霞和劉某軍的供述中,兩人當晚合謀將康某喜殺害。
在行兇當晚,王某霞和劉某軍碰面後,王某霞認為麵條鋪的捍麵杖太小,劉某軍便在村內買了一個更大的捍麵杖,隨後二人返回麵條鋪。
對於殺害康某喜的過程,王某霞和劉某軍的供述基本一致,先噴辣椒水、再用捍麵杖毆打,三人在店舖內發生廝打後一度停止,如果此時王某霞和劉某軍收手,康某喜還不至於喪命。但正是在這期間,王某霞殺心再起。
一審判決書中顯示:“王某霞用塑膠馬勺盛了一勺涼水,在其中放了許多亞硝酸鹽。康某喜喝水時表示很鹹,王某霞哄著他把水喝了。”而劉某軍的供述中,三人打鬥後康某喜表示想喝水,他就把早已化好的亞硝酸鹽水加入到馬勺中,由王某霞遞給康某喜。王某霞還供述,在遞水時劉某軍裝著喝了兩口,倆人哄著康某喜喝完後幾分鐘,康某喜躺在沙發上無法喚醒。
妻子報警謊稱丈夫酒後凍死
行兇之後,王某霞看著一動不動的康某喜,便用濕紙巾將丈夫臉上的血跡擦乾。隨後二人將屋內清掃,前往縣城一家餐廳吃飯,並將沾有康某喜血跡的物品帶走,在路邊澆上汽油燒燬。當天晚上,兩人共同睡在劉某軍的房屋內。
第二天清晨,前日隨康某喜一同上北山的康某強來到麵條鋪,發現康某喜整個人躺在沙發上。用手摸康某喜脈搏,發現已經冰涼變硬,呼喊兩聲名字沒有回應後,康某強起身回屋找王某霞。
一審判決書裏康某強的證言在關於此段場景表述中提到:“王某霞進屋發現康某喜死亡,就將一頂黑色鴨舌帽蓋在其臉上,她也不知道康某喜在哪喝的酒,表示康某喜經常不回家。”之後,康某強讓王某霞打電話報警。
在一審判決中法院確定的證據有定西市公安局接處警綜合單,其中顯示2021年11月22日上午10點12分,王某霞報警稱自己丈夫于昨夜喝酒後凍死在自家麵條店門口。但康某喜頭部被捍麵杖擊打的傷痕顯然無法抹去,事後定西市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書也顯示康某喜頭面部有多處裂創傷。就在報警當天,通渭縣公安局決定對康某喜死因立案偵查。
王某霞報警當天中午12點,通過手機給哥哥王某弟轉賬一萬元,承認自己在麵條鋪把康某喜打死,讓哥哥照看好自己兩個孩子。當天,王某霞和劉某軍被警方抓獲歸案,次日劉某軍被刑事拘留。王某霞被捕後第二天的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她已經懷孕8-9周,隨後王某霞被取保候審。2022年6月26日,王某霞産下一男嬰。同年9月8日,定西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書顯示,劉某軍和王某霞為王某霞所生孩子的生物學父母。
兇手被判無期徒刑提出上訴
一審判決書中顯示,定西中院認可根據屍體檢驗、法醫病理檢驗及理化檢驗所得出的結果:康某喜符合亞硝酸鹽中毒導致吸入性窒息死亡。
該案于2022年2月末由通渭縣公安局偵查完畢。定西中院于2022年11月15日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劉某軍、王某霞故意殺人罪一案,而本案中還附帶了康某喜父母、兩個兒子的民事賠償,家屬要求兩被告人賠償包含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共計約140余萬元。
▲定西中院一審判決
2023年4月21日,定西中院一審判決劉某軍、王某霞無期徒刑,並支付喪葬費4萬餘元,駁回了康某喜家屬的其他訴訟請求。針對此判決,兩被告人和死者家屬均提起上訴,康某喜家屬認為劉某軍的量刑過低,且康某喜被殺後直接導致其父母和兩個兒子生活陷入困境,康某喜兄長康銀喜無法依靠喪葬費來保障四人的實際生活。
而劉某軍的上訴理由是其主觀上無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實施的行為也不足以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發生,被害人是否係亞硝酸鹽中毒導致吸入性死亡無證據證實,死因不清。
王某霞的上訴理由是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王某霞有自首情節,被害人有過錯,一審法院量刑過重,請求從輕處罰。2023年6月30日,甘肅高院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
5月21日,紅星新聞記者採訪了康某喜的哥哥康銀喜,他表示雖然法院判決了喪葬費,但是目前為止他們只收到了7000元,以及政府提供的5萬元司法援助金。康銀喜稱家庭條件並不好,自己常年務農,妻子身體又殘疾,家中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我一個人得承擔7個人的撫養問題,實在是受不了。”康銀喜告訴記者,他曾經前往劉某軍家中索要賠償,但對方表示沒有。“如果劉某軍被判死刑,我就不要賠償,如果不被死刑,我想最少也得賠償我們家七八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