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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蘇州“毒地”:有居民稱房價暴跌 5家被告單位仍沒有回應
來源:上游新聞2023-11-10 09: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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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蘇州“毒地” 有居民稱房價暴跌】七年前花80多億獲得17塊地的使用權,後發現其中14塊地存在污染。這兩天,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陸家嘴公司”)和其兩家控股子公司起訴江蘇蘇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蘇鋼集團”)等5家單位,索賠超100億元的案件引發關注。

“毒地”目前狀況怎麼樣?11月9日,大皖新聞記者來到現場探訪,發現多個地塊門口挂著“本地塊存在污染風險”的警告牌。有涉事地塊早已入住的一個小區居民告訴記者,自從去年這些警告牌挂出之後,小區房價出現暴跌,居民很擔心自家房子所在地塊到底有沒有污染。

記者探訪時有保安跟隨

11月9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來到了捲入污染糾紛的蘇州高新區蘇通路北、蘇鋼路東的地塊,發現該地塊已建起多個住宅項目,還有一處大型商業和寫字樓綜合體看上去也已建成,但並未投入使用。記者在該商業綜合體走訪拍照時,一個穿著保安制服的工作人員上前制止,表示該處不允許拍照。

除了已建成的區域,有一塊地搭起了很多臨時工棚,但目前已停工,裏面沒有施工人員在活動。在涉事地塊周邊,圍擋幾乎將每一塊地都圍了起來,但這些圍擋上都有相關宣傳廣告。

在記者後續探訪中,一直有一名穿著保安制服的年輕人騎電動車跟著記者,他表示是領導有要求,但他並未阻止記者拍攝。雖然涉事地塊多個子地塊還未開發,但幾乎每個地塊門口都設有保安崗亭,有保安在值守。還有保安拿著相機拍攝正在探訪的記者。

多個地塊挂著"存在污染風險"警告牌

探訪中記者發現,多個地塊大門上有紅色的警告牌,上面寫著“警告 本地塊存在污染風險 未經許可嚴禁入內”。挂的牌子最多的是一處已經建成但未投入使用的學校,校門口寫著“蘇州雷丁學校”。該學校四週挂了多個紅色警告牌。校門口保安告訴記者,學校並未投入使用,沒有學生。大皖新聞記者從校外看,校內一處操場區域已經長滿雜草。

根據陸家嘴公司發佈的公告資訊,雷丁學校所在地是2號地塊,2號地塊原本的用地性質是“工業(研發)”,蘇州市資規局蘇州高新區(虎丘)分局于2019年11月出具的《建設項目答覆函》,將2號地塊用地性質由“工業(研發)”變更為“教育用地”。

然而,2023年2月,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綠岸房産發出《行政撤銷事前告知書》,稱蘇州市資規局蘇州高新區(虎丘)分局于2019年11月將2號地塊用地性質由“工業(研發)”變更為“教育用地”的《建設項目答覆函》行為,不符合該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擬撤銷該《建設項目答覆函》,將2號地塊用地性質恢復為工業(研發)用地。因地塊存在污染,且用地性質恢復為工業(研發)用地,原本計劃2021秋季開學的雷丁學校至今未投入使用。

有居民稱小區房價已經暴跌

在綠岸房産開發的住宅項目中,最早建成併入住的是一處小區。探訪中,大皖新聞記者遇到了小區居民老陶(化名),他是外省人,兒子在蘇州工作。為了孩子讀書方便,前幾年他們家花近兩百萬在該小區買了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去年,小區居民發現,附近有地塊挂上了存在污染風險的警告牌,這個消息很快傳開。去年,老陶還看到有人在小區圍墻外的土地上鑽洞,疑似在進行污染檢測。

老陶説,這兩天,他也看到了關於附近地塊存在污染的新聞報道,心裏産生了擔憂。“到現在也沒人和我們説我們小區這塊地到底有沒有污染,人住在這裡要不要緊。”

年近八旬的老李(化名)和老陶住在一個小區。老李是蘇鋼集團的退休職工。老李看新聞很仔細,從新聞上他知道,綠岸房産名下的17塊地中,有14塊被指存在污染。此外,14號、15號、16號三個地塊沒有明確的消息説到底有沒有污染。老李説,自家小區就在這三個地塊中的一個,這三塊地中有兩塊建了住宅小區,還有一塊地建了一所學校,還未投入使用。

在蘇鋼集團工作了幾十年的老李,還大概記得這些地塊當年在蘇鋼的用途。他告訴記者,他家房子所在的樓棟以前應該是農田,老陶家房子下面以前可能是軋鋼車間,“應該不會有什麼污染。”但老李説,他還是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給他們一個明確的答覆,自家小區所在地到底有沒有污染?

老李告訴記者,他的女兒原本很看好綠岸項目,認為十年之內會成為一片成熟的區域,前兩年還準備在這裡買一個房子,後來並未購買,現在想想很慶倖。讓老李擔心的是,自從附近有地塊挂出存在污染風險的警告牌後,他們小區房價開始下降了,“原來要賣130萬的房子,後來有人98萬就買下來了。”

5家被告單位仍沒有回應

11月9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探訪時看到,涉事地塊的開發企業蘇州綠岸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綠岸房産”)辦公地點就在該地塊的桑苑路旁。在記者表明身份後,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關於此事他們不接受採訪,讓記者聯繫總部陸家嘴公司。

當天,大皖新聞記者撥打了陸家嘴公司投資者關係部門電話,詢問近日引起關注的蘇州綠岸項目污染糾紛案件。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相關資訊以公司已發佈的公告為準,未透露任何資訊。

據陸家嘴公司發佈的資訊,江蘇省高院已經受理了此案。為何由江蘇省高院受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財經評論員孟博表示,《民事訴訟法》第二章第一節對級別管轄作出了具體規定。其中,第二十條規定,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11月9日下午五點左右,大皖新聞記者來到與涉事地塊隔著一條運河的蘇鋼集團辦公地點,門口一名保安表示公司已下班,不能幫記者反饋採訪訴求。當天,大皖新聞記者多次撥打蘇鋼集團網站公佈的電話,都無人接聽。

記者當天還再次聯繫了其他四家被告方:蘇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蘇州市蘇城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都未獲得回應。

據財經網11月9日報道,蘇州高新區政府相關人士稱該土地污染實際上並沒有媒體報道的那麼嚴重,本質上還是房地産市場低迷引起的連鎖商業糾紛導致,政府會積極應對此次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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