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 3隻“老虎”被公開點名】3月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作工作報告。
這是周強、張軍本屆任期內最後一次向全國人代會作報告。
在回顧過去5年的主要工作時,最高法報告中指出:
依法從嚴懲處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等92名原中管幹部;
對陜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劉彥平等依法適用終身監禁;
對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依法判處並執行死刑,彰顯黨中央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的堅定決心。
最高檢工作報告中指出,要勇於刀刃向內,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檢察隊伍。
五年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10人因違紀違法被查處;地方檢察機關3403人因利用檢察權違紀違法被查處,其中追究刑事責任340人。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蒙永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本才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教訓十分深刻。
簡單了解一下上述10名“老虎”案情基本情況。
2018年5月,孫政才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趙正永、孫力軍、王立科、傅政華、劉彥平被判死緩且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其中,孫力軍、王立科、傅政華、劉彥平都是孫力軍政治團夥成員。
趙正永斂財7.17億余元,其中2.9億余元尚未實際取得,犯受賄罪。
孫力軍斂財6.46億元,犯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王立科斂財4.4億余元,且先後多次向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共計9731萬餘元,犯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偽造身份證件罪;
傅政華斂財1.17億元,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
劉彥平斂財2.34億余元,犯受賄罪。
被執行死刑的賴小民斂財17.88億余元,犯受賄、貪污、重婚罪。
最高檢報告中點名的3名“老虎”,楊克勤斂財4635.6141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蒙永山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張本才于上月涉受賄罪被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