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將處理假冒倣冒官方組織公眾號】
1月13日晚,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發佈《關於賬號資訊假冒倣冒官方組織的規範》,加強賬號資訊監管。
文中稱,為進一步加強賬號資訊的規範管理,為用戶提供綠色、健康的網路生態環境,堅決打擊假冒倣冒媒體、黨政軍機關、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等行為,特根據《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和《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制定以下賬號資訊監管規則。
一、禁止賬號資訊中含有假冒倣冒政黨、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內容
公眾號賬號名稱設置環節,若名稱、簡介和頭像含有政黨、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國家政府職能類組織關鍵詞、標識的,只允許對應的主體設置,否則不得使用該類名稱。
二、禁止賬號資訊中含有假冒倣冒新聞媒體、社會群體等機構組織的內容
假冒倣冒行為包含但不限於以下違規示例:
1)混淆新聞媒體違規示例
2)混淆地方群體組織違規示例
公告將於2023年1月16日(下週一)正式生效。公告生效後,平臺將按照運營規範,對涉及以上假冒倣冒行為的違規賬號,根據違規程度採取刪除賬號資訊等相應的處理措施。
來源: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