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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軌贈情人379萬 妻子訴至法院全部追回
來源:北京青年報2022-07-26 14: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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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軌贈情人379萬 妻子全部追回】遼寧莊河市的一對夫妻結婚30年,育有一女,本以為是一樁幸福美滿的婚姻,妻子卻發現丈夫出軌,更發現丈夫贈與情人錢款379萬元。妻子一怒之下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兩人之間贈與行為無效,要求情人全額返還錢款。

出軌後與女友育有一子

莊河市的李女士與王先生於1991年登記結婚,育有一女,王先生自2008年起與小霞(化名)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2020年李女士發現王先生贈與小霞款項。李女士認為,該款項屬於李女士與王先生的夫妻共同財産,王先生向小霞轉款行為有悖于公序良俗,更侵害了原告的財産權利,該贈與行為應為無效,小霞應將該部分財産全部返還給李女士。

王先生對此表示認可,承認與小霞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並婚外育有一子。與小霞交往期間,除向小霞贈與錢款外,還為其購買房屋和車輛。

小霞則稱自己是受害者,王先生一直自稱是離婚狀態,所以雙方才交往,小霞也多次要求登記結婚,卻總是被王先生以各種理由推諉拖延,並不知道王先生真實的婚姻狀態。小霞與王先生育有一子,現已十歲,王先生的轉賬是給孩子的撫養費,要求返還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

判決返還人民幣379萬餘元

莊河市法院經審理認定,自2013年至2020年,王先生共計向小霞轉款147萬餘元。又于2012年取現金80萬元、2014年取現金65萬元為小霞購買房屋兩套,2013年為小霞購買小汽車一台,價值87萬元,共計379萬餘元。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先生在與李女士婚姻存續期間,與婚外女性小霞保持情人關係,有悖公序良俗。同時,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産具有平等的權利,對共同財産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産。王先生私自將夫妻共同所有財産贈與小霞,侵犯了李女士的財産權益,也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該贈與行為無效。小霞提出孩子撫養費的抗辯主張,本案係贈與合同糾紛而非孩子的撫養費糾紛,小霞的該項主張權利對象有誤,可另行向王先生主張。最終法院對李女士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援,判決小霞返還李女士人民幣379萬餘元,本案已于近日生效。

法官説法:無過錯方承擔舉證責任

夫妻之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贈與雖是一種你情我願的民事法律行為,但是出軌一方對第三者的贈與行為嚴重破壞了婚姻彼此忠實的價值基礎,損害了配偶方的情感和財産權利,違反公序良俗,敗壞社會風氣,不能得到保護。而作為他人婚姻內的第三者,既會受到社會輿論和道德的譴責,最後還會落得“人財兩空”的尷尬境地。此外也要提醒,處理這類案件,無過錯方承擔舉證責任,要注意及時保留出軌方與第三者之間財産贈與行為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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