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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38家藥店被責令停業整改 主要涉及5類問題
來源:新京報2021-11-18 15: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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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38家藥店被責令停業整改】11月17日,北京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福義介紹,10月24日以來,北京藥店監測到有發熱症狀人員共1500余人。在監管中,共檢查督導藥店23459家次,責令停業整改338家。

王福義表示,10月24日以來,全市藥店監測到有發熱症狀人員共1500余人,登記上報退熱、止咳等“四類”藥品銷售資訊131萬餘條,由各區疫情防控部門實現資訊回訪閉環管理。全市藥監和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監管,共檢查督導藥店23459家次,責令停業整改338家。

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五類。一是未對進店人員進行測溫、掃碼;二是對購藥人員未開展流行病學詢問;三是未按照一企一清單要求建立本店“四類藥品”銷售清單;四是銷售“四類藥品”資訊登記不完整;五是未張貼11種症狀及附近發熱門診地址提示。

“早發現、早報告”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在此要求全市藥店,進一步發揮監測“哨點”作用,嚴格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一是做好經營場所通風、消殺、進店測溫掃碼,開展流行病學詢問,加強企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二是持續做好疫情防控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建立藥店“四類藥品”銷售清單。

三是將“四類藥品”購藥資訊及時報送至各區指定的疫情防控部門進行回訪。

四是網際網路藥品銷售企業,要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實名登記購藥資訊,實時推送到負責配送的線下藥店,由線下藥店履行購藥資訊報告義務,對核實發現登記資訊與實際不符的,線下藥店一律不得配送。

下一步,全市藥監和市場監管部門將對藥店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情況繼續加強檢查督導。對銷售“四類藥品”資訊不登記或不報告的,發現一家關停一家,情節嚴重的,一律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藥店也要做好藥品銷售服務工作。希望市民朋友到店購藥時,主動配合藥店測溫、掃碼、流行病學詢問,如實填報相關資訊,同時配合疫情防控部門的回訪篩查。

新京報記者戴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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