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被雙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2日發佈通報,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並被指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法系統特別是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
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王立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王立科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政治上毫無原則,喪失“四個意識”,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為謀求個人職務晉陞大搞政治投機、攀附貼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在通報中,王立科被指特權思想嚴重,生活奢靡腐敗,違規長期佔用公車和辦公用房,長期安排多名公職、現役人員為其及家人提供服務。他還被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法系統特別是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
記者注意到,王立科還被指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長期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通報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立科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王立科生於1964年12月,滿族,山東蓬萊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學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80年12月參加工作。他長期活躍于遼寧警壇,曾任北鎮縣公安局副局長,北寧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等職。
2013年3月,王立科調入江蘇,歷任江蘇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