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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藍根大王”徐鏡人突發心梗逝世
來源:環球網2021-07-13 13: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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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藍根大王”徐鏡人逝世】昨日(7月12日),南都藥企合規與發展研究課題組記者注意到,有消息稱,揚子江藥業集團董事長徐鏡人“在11日突發心梗意外離世”。但針對該消息,揚子江藥業方面一直對外回應相關傳言未確認。隨後在12日晚間10時許,揚子江藥業微信公眾號對外稱,徐鏡人因突發疾病,于12日晚間20時左右去世。

相關消息上熱搜,也讓徐鏡人旗下的揚子江藥業走向了臺前。據南都記者了解,揚子江藥業在徐鏡人治下成為國內制藥行業的頭部企業之一,併為徐鏡人帶來鉅額財富,但徐鏡人曾對外聲稱該公司不上市。但與此同時,該企業曾涉及多宗行賄案件,今年還因藥品價格壟斷而遭到鉅額處罰。

因“板藍根”名聲大噪營收或破千億卻堅持不上市

公開資料顯示,揚子江藥業係20世紀70年由徐鏡人創辦(當時名為“泰興縣口岸鎮工農兵制藥廠”),創業之初該制藥廠主要對板藍根進行加工生産。

1981年,國家發出“嚴禁鄉鎮一級開辦制藥廠”的指示,明確規定一個縣只能保留一個藥廠,沒有規模的藥廠實行關停並轉,口岸工農制藥廠則被劃入“關停”的名單中,不過由於該廠因板藍根生産受到關注,因此口岸工農制藥廠的資質保留,但改成了“泰興制藥廠口岸分廠”,1985年,正式改名為揚子江制藥廠。

隨後在1988年,板藍根讓揚子江藥業和徐鏡人在全國“名聲大噪”。當年上海爆發甲肝疫情,板藍根需求激增,揚子江制藥廠接到通知:上海申請火速支援近400萬包板藍根(揚子江藥業的板藍根每月産量僅5萬包)。面對天量訂單,徐鏡人號召員工加班加急制藥,最終385萬包板藍根幹糖漿順利完成。由此,徐鏡人也得到了“板藍根大王”的稱號。

南都記者注意到,自通過板藍根獲得聲望和“第一桶金”後,徐鏡人及旗下揚子江藥業開始了以中成藥為主營業務。徐鏡人制定了“請名醫挂帥,讓絕技顯靈”的中藥開發戰略,通過走訪中醫界的領軍人物,合作開發現代中藥。

隨後,揚子江藥業憑藉中藥、注射液等業務,逐步躋身全國頭部制藥企業的序列。其中包括“藍芩口服液”“百樂眠膠囊”“蘇黃止咳膠囊”等均為該公司知名産品。

根據2020年發佈的國內藥企營收榜單數據顯示,揚子江藥業集團的營收已經超過千億。2020年10月20日,徐鏡人以470億元位列《2020年胡潤百富榜》第91位。

南都記者也注意到,由於揚子江藥業並未上市,因此該公司真正的財務狀況並未對外界披露。徐鏡人曾對外多次表示,揚子江藥業“不上市”“不搞兼併聯合”及“不搞自己不熟悉的産業”。尤其在不上市方面,徐鏡人稱,公司上市後可能發生資金鏈斷裂的情況,“從而導致揚子江藥業一直堅持做好藥的初衷得到影響,企業一旦有了負債,7%的利息都可能把企業拖垮”。

不過,徐鏡人的揚子江藥業不上市,也曾為企業帶來官司。據南都記者了解,在股改後揚子江有大量員工持股,但從公開消息顯示,揚子江藥業只進行過兩次分紅,而徐鏡人拒絕揚子江上市的決定也讓大批員工的持股無法變現,因此也導致不少揚子江的老員工選擇離開。

徐鏡人要求,如果持股員工離開必須把手中股份讓徐鏡人回購,回購價格則是揚子江凈資産的0.5倍。由於不服這項回購規定,曾有12名員工把揚子江告上法庭,但一審二審接連敗訴。

當然針對上市方面,揚子江藥業副董事長、徐鏡人之子徐浩宇認為,公司上市是必須的。據南都記者了解,徐浩宇通過資本運作,將自己創辦的愛源股份登陸新三板。

根據天眼查數據顯示,目前徐鏡人持股揚子江藥業51.00752%的股權,為該公司大股東兼實際控制人;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員工持股平臺)佔股46.58647%.而一路被外界認為是“徐鏡人接班人”的徐浩宇,在揚子江藥業持股比例不明。

另外,南都記者注意到,揚子江藥業是全國藥品帶量集採的“常客”。根據南都記者統計顯示,在第五批全國藥品帶量集採中,揚子江藥業有13個品種中標帶量集採,且降價幅度較大。而從帶量集採開展至今,揚子江藥業至少有30多種藥物中標帶量集採。

涉及多個行賄案件曾因壟斷而被重罰7.64億元

作為國內藥物銷售排名前列的藥企,揚子江藥業也牽涉到“回扣”等行賄等問題。

據不完全統計,2012年至019年,有49份受賄相關判決書與揚子江藥業相關,部分行賄金額上百萬元。其中,2019年10月15日披露的《王金龍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中顯示,2006年至2018年期間,揚子江藥業駐嘉善市場部業務員張某先後多次向時任嘉善縣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嘉善縣衛生局副局長等職務的王金龍送財物,價值達人民幣27.77萬元。

對於涉及多宗行賄案件,揚子江藥業方面曾多次對外聲稱係“員工個人行為,與企業無關”。

除了員工涉及多宗行賄案外,揚子江藥業還曾因涉嫌壟斷而遭到鉅額處罰。

今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通報稱,2019年11月,根據舉報,總局對揚子江藥業集團涉嫌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行為立案調查。根據處罰決定書,2015年至2019年,揚子江藥業集團在全國範圍內(不含港澳臺地區)通過簽署合作協議、下發調價函、口頭通知等方式,與藥品批發商、零售藥店等下游企業達成固定藥品轉售價格和限定藥品最低轉售價格的協議,並通過制定實施規則、強化考核監督、懲罰低價銷售經銷商、委託仲介機構監督線上銷售藥品價格等措施保證該協議實施。其中,涉嫌價格壟斷的包括旗下暢銷的藍芩口服液、百樂眠膠囊及黃芪精等。

最終,市場監管部門對揚子江藥業重罰7.64億元。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立案調查之初,揚子江藥業曾拒絕和不配合相關部門的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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