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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禁用一次性塑膠咖啡攪拌棒 未遵守“禁限塑”規定將處以罰款
來源:環球網2021-04-08 13: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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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禁用一次性塑膠咖啡攪拌棒】4月7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北京市塑膠污染治理工作詳解”。對禁止生産、銷售的塑膠製品,重點行業中禁止、限制使用的塑膠製品等內容進行了梳理。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自7月1日起,北京餐飲業全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咖啡攪拌棒。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通報,北京禁止生産、銷售的塑膠製品包括: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膠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一次性塑膠棉簽(不包括相關醫療器械)。

此外,在餐飲業、批發零售業、會展業等重點行業中禁止、限制使用塑膠製品。其中,北京全市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吸管;北京市建成區外賣(含堂食打包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本市建成區、景區景點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食具。自2021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全市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咖啡攪拌棒。

而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使用超薄塑膠購物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北京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零售業(含門店或電商提供的零售配送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自2026年起,北京建成區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北京市建成區舉辦的各類展覽、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處罰

未遵守“禁限塑”規定將處以罰款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表示,上述要求均有法規明示。其中,《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將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膠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一次性塑膠棉簽列入淘汰類産品。而《産品品質法》第五十ー條:生産國家明令淘汰的産品的,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産品的,責令停止生産、銷售,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産品,並處違法生産、銷售産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條:違反本法規定,未遵守國家有關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等一次性塑膠製品的規定,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塑膠袋等一次性塑膠製品的使用情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郵政等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使用超薄塑膠袋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立即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商品零售場所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有關價格行為和明碼標價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第十五條: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有關競爭行為和第七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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