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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挖竹筍遭村民索賠1根1萬 遊客認為該行為屬趁機敲詐勒索
來源:北京晚報2021-04-06 13: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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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挖竹筍遭村民索賠1根1萬】4月4日,正值清明小長假,一旅遊團到四川成都成佳鎮遊玩時,幾名遊客擅自將當地村民的竹筍挖走,雙方就賠償一事發生了爭執。村民索賠時要價一根竹筍一萬元,遊客認為村民漫天要價,趁機敲詐勒索。

據正觀新聞記者了解,事發當天,導遊帶著一個旅遊團到成佳鎮遊玩,經過一條小路時,幾名遊客在路邊將地裏的竹筍挖出來帶走。附近的村民看到遊客未經允許私自採挖竹筍,上前阻止並要求遊客賠償。雙方在溝通協商過程中發生言語衝突,村民提出1根竹筍要賠償1萬元。

採挖竹筍的遊客認為,村民要求1根竹筍賠償1萬元的行為係漫天要價,他們可以按照市場價進行賠償。旅遊團的工作人員稱,遊客在遊玩時未經村民同意私自挖竹筍,跟自己監管不到位也有關係,他們願意承擔所有損失,但這不等於村民可以漫天要價。

種筍的村民稱,自家地裏的筍基本被挖空,有的被帶走,有的就被直接扔在地裏,地裏大概1000多斤的竹筍幾乎被一掃而空,損失有兩三千塊錢。所以協商過程中氣憤之下提出了“1根筍1萬元”的説法。

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和派出所民警前往現場介入協調。據成佳鎮派出所工作人員介紹,村民兩畝地的竹筍基本都被挖光了,具體數量無法統計。最終經過協商,村民獲得1500元的賠償。

此事經調解後引發了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村民一萬一根的要價過於離譜,有敲詐勒索的嫌疑。另有網友則認為,遊客私自挖竹筍的行為涉嫌盜竊,除了賠償甚至要承擔法律責任。

對此,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認為,遊客未經他人同意私自採取他人擁有林權證明的竹筍,這種隨意佔有、摘取行為性質無可疑問屬於盜竊行為。

而村民是否涉及敲詐勒索呢?趙良善説,敲詐勒索一般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村民在遊客私自盜挖竹筍情況下基於氣憤索要竹筍賠償,情節上有情可原,畢竟遊客盜竊在先,只是數額要價上略顯失公平,對於顯示公平的部分,雙方已經調解解決。這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的竹筍價值是否匹配事件,這1500元不能完全理解為竹筍的價值,還應當理解為村民為原諒遊客盜竊行為而支付的補償金。所以,不應理解為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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