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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癱獲賠超百萬
來源:成都商報2021-02-06 13: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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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癱獲賠超百萬】2018年4月15日14時許,廣州市白雲區鴉崗村北禺十四巷一棟廠房下,一條大狗從天而降。路人張萍(化名)被砸中後,瞬間倒地不省人事。大狗起身後離開,後來不知所蹤。張萍被砸成高位截癱,司法鑒定結果為一級傷殘、護理依賴程度屬於完全護理依賴。

因為找不到涉事狗及狗主人,張萍將整棟樓的房東和租戶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不同於一般的“一人被砸,全樓補償”案件,該案傷人的物品是找不到主人的動物,所以顯得更加複雜。自從2018年中旬白雲區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該案以來,這場官司已經持續了超過兩年半的時間。

2021年2月5日上午,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此案,在十余名被告中,法庭判決被告房東蔡某彰和二樓承租方的一家電子廠廣州煌某公司連帶賠償張萍殘疾賠償金等共計1173830.71元。

最終兩名被告承擔百萬元賠償責任

張萍被大狗砸中右肩後倒地的瞬間,被記錄在監控視頻裏,這段視頻在網路廣泛傳播。加上“高空墜狗砸人”曾經入選2018年全國司法考試的客觀題,所以現實中的這場官司非常引人關注。

張萍和丈夫同是湖北省天門市黃潭鎮新華村人,事故發生時,兩夫妻剛到廣州一個月。平日張路生打著給建築貼瓷片之類的散工,張萍則操持家務。

在新華村,年輕人很早討媳婦,女方收的禮金不少。為了給剛大學畢業的兒子湊點錢結婚,老夫妻才來到來廣州打工。不想這場意外打碎了這個家庭的夢想。

之後張萍整棟樓的房東和租戶告上法庭,並明確了索賠訴求: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總共約300多萬元,其中後期護理費就佔了200多萬元。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在2月5日上午再次來到當年的事發地。事發的廠房為兩層不規則多邊形建築物,沒有封閉性管理,也沒有門禁,其中有多個樓梯直通天臺。一層二層被分割為多個獨立空間出租,各承租人獨立使用。

在天臺墜狗方向下方為一家電子廠,這家電子廠當年為了夏天隔熱,在墜狗方向的天臺種了花卉瓜果,並築了水壩。

因為春節臨近,廠房的租戶多數是大門緊閉。唯一一家在現場的租戶表示自己是新租戶,對2018年的那一場意外並不知情。

這場天降大狗事件至今還有很多關鍵事實的缺失,比如狗此後一直去向不明、附近居民也不清楚該狗的有關情況、警方沒有發現涉事狗進入廠房的錄影監控視頻,也未能查明該狗是否有飼養人權屬所有人等等。

在狗主無法確認下,將廠房的所有者和所有承租方告上法庭,是張萍在律師的建議下做出的無奈選擇。理由是《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所以當年在庭審階段,被告席上的有的承租方認為自己從未使用過天臺,不應該承擔責任。而即便當時在樓頂種菜的電子廠也認為,不能認定種了蔬菜就引來了狗,這與張萍受傷沒有法律因果關係。承租方的普遍意見是,若要追究責任應該找到狗主,而非將矛頭指向自己。

2021年2月5日上午,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此案,在十余名被告中,法庭判決被告房東蔡某彰和二樓承租方的一家電子廠廣州煌某公司連帶賠償張萍殘疾賠償金等共計1173830.71元。

法院認為,本案中,張萍受害係因狗只從建築物公共區域三樓天臺墜落所致,但現有證據無法確定實際侵權人或狗只實際管理人。被告蔡某彰作為案涉建築物的出租人,被告廣州煌某公司作為天臺區域的實際使用人,均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以防範、制止高空拋、墜物等侵權行為的發生。兩管理人並無採取相應安全防範措施,造成狗只能夠任意出入天臺後墜落,導致張萍人身損害,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應當承擔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

而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被告: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輾轉聯繫上被判承擔賠償責任的電子廠負責人。這位負責人目前並不在廣州,也對法院的判決並不知情。

“為什麼要我賠償呢,這只狗跟我有什麼關係呢?”這位負責人表示無法接受這個結果,他認為天臺是一個開放的平臺,任何人都可以上去。並且涉事狗也不是自己的,他無法接受自己要承擔賠償責任。

“事發當天是個星期天,我們都沒有上班。如果狗是我的或者是我把狗扔下去的,這都好説。但是現在我真的想不通這和我們有什麼關係。”他表示。

原告:希望判決結果能得到執行

在拿到判決書的當天上午,張立清就趕著前往高鐵站,乘坐列車回湖北。因為父親平日需要照顧癱瘓的母親,所以家裏少了一個經濟支柱,一家人的開銷都壓在這個年輕人身上。張立清一邊努力工作,一邊要顧及訴訟的事宜,一度非常焦慮。

張立清一直盼著能拿到判決書,但是等到真的看到判決結果時,他並沒有任何激動的感覺,只覺得一塊石頭落了地。“因為沒有錢,母親再也沒有做康復訓練,恢復的並不好。”張立清沒有立刻把判決結果告訴家鄉的父母,他想見到父母后再慢慢地和他們説。

“我是希望判決最後能夠執行得下來。”張立清説。

原告律師表示,目前對判決賠償擔責認可,數額和承擔責任人數不是很滿意。等家屬思考後,再根據家屬要求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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