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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按摩師反殺入室者獲刑4年 法院披露詳情
來源:北京晚報2020-11-18 1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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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按摩師反殺入室者獲刑4年】11月18日,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殘疾人按摩師反殺深夜強行入室者”一案進行宣判,被告人于海義一審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

2018年9月18日淩晨2點剛過,男子呂某在酒後來到于海義所在的足療店,當時足療店已打烊上鎖,于海義在店中一樓休息。呂某在叫門無果後,強行將門鎖擰開,入室後毆打于海義。在呂某強行進入前,于海義準備了一把折疊刀,衝突中,呂某被刺傷死亡。

記者獲取的一審判決書內容顯示,撫順中院認為,被害人呂某強行入室,二人發生廝打,為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于海義持折疊刀刺傷對方,屬於防衛行為,但鋻於呂某實施不法侵害時未使用兇器,尚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于海義卻使用刀具防衛,屬於防衛過當。

撫順中院認為,被害人呂某于淩晨2時許,不顧被告人于海義的勸阻,用力推拽已經打烊的足療室大門,強行進入一樓門廳。于海義針對正在實施的不法侵害,持刀攮刺呂某腹部一刀,並致呂某死亡。于海義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出了必要限度,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撫順法院稱,被害人呂某行為屬於不法侵害行為,但他並未實施刑法第二十條三款所規定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行為,且呂某沒有攜帶任何兇器,也沒有與被告人于海義有身體接觸;于海義已認出呂某是曾到足療店消費過的顧客,在呂某進入門廳時,于海義並非面臨嚴重的不法侵害,卻持尖刀捅刺呂某腹部,其防衛行為並非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且造成被害人死亡後果,屬於防衛過當。

(原標題:遼寧殘疾人按摩師反殺案一審宣判:被告防衛過當,獲刑4年)

原標題:殘疾按摩師反殺入室者獲刑4年,法院披露詳情:屬防衛過當

來源:紅星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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