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被查棄車跳河身亡】9月15日,家住徐州市賈汪區的張士松酒後駕車,在山水大道世紀橋處遇見交警查酒駕,為躲避交警查處,張士松棄車逃跑。
兩名交警發現後在後面追趕,跑出100多米後,張士松落水。約四個小時後,張士松遺體被打撈上岸。
路遇交警查酒駕
棄車逃跑落水溺亡
今年還不到五十歲的張士松在徐州當地做生意,是一名白酒代理商。
9月15日晚8點左右,張士松在飯店與朋友一起聚餐。
“同行的朋友對我們説,當天晚上,我爸他們四個人一共開了一瓶酒,我爸喝了大約二兩。隨後,我爸開車送一個朋友回家。”
家屬質疑交警發現落水卻不施救
張士松的女兒張寧(化名)告訴記者,根據與其父同行的朋友回憶,張士鬆開車行至賈汪區山水大道世紀橋處時,發現徐州市公安局賈汪區分局交警大隊在橋東側處設卡查詢酒駕。隨後,他將朋友留在后座,下車向橋西側奔跑。兩名交警發現後,開始追趕張士松。
張寧説,事發後,家屬在派出所看到的監控視頻顯示:監控時間21時00分39秒,張士松棄車向西奔跑,後有兩名交警追隨,距離張士松約2-3米。21時01分20秒,張士松落水。
張士松的小兒子告訴記者,當天母親最先趕到現場,自己在約20分鐘後(22時左右)趕到。現場有多名交警,但無論家屬怎麼請求,均無人搜救。
張士松的家屬稱,直到當天22點30分左右,也就是張士松落水後一個半小時左右,特警抵達現場疏散群眾,救援方才開始。9月16日淩晨1時,張士松被發現溺亡于河中。
“中間7秒的時間,交警的手電筒全程照在我爸身上。”
9點03分34秒,交警依然用燈光照水面。
9點05分的時候,河對岸也開始出現燈光。
9點24分,東岸依舊在照,但是依舊沒有任何施救措施。
9點24分02秒,消防車來了。
10點02分28秒,救護車來了,同時,救援船下水。
10點31分15秒的時候,岸上亮起了燈開始打撈。
9月16日淩晨56分,救援船開始返回。
淩晨57分,關燈了,遺體被打撈上來。
張士松的侄子牛先生回憶:“9月21日下午兩點半左右,徐州市賈汪區交警大隊通知我們去賈汪黨校,對9月15日晚張世松因酒駕被交警追趕落入河中溺亡一事進行回復。當時,賈汪區老礦派出所出示了當天的視頻監控。”牛先生看到張士松21:01左右跳河後,直到21:09,均有燈光照射。“21:16,交警開始返回。”
張士松侄子牛先生到派出所觀看了監控視頻
目擊證人:
多名市民向警察表示
“有人落水”但沒人去救
事發後,張士松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曾薪燚、劉錄對現場進行了調查。
在兩名律師所做的調查筆錄中,一名目擊證人明確表示:當天21時前後,她看到現場有多名市民向警察表示“有人落水”,落水處附近不遠處也停有一輛警車,但沒有警察去救。
該目擊證人同時表示,當天21時20分,警察向現場群眾詢問是否有人看見落水,一個小夥子説自己“看到有人落水,聽到有人喊救命”,便被安排做筆錄,但仍無人進行救援。直到22時30分,警方的搜救才開始。
曾薪燚對記者表示,接到家屬委託後,他們對事發現場進行了實地走訪,發現整個世紀橋夜間光線明亮,周圍也有居民區,站在橋東側即能看清河兩岸約500米的情況。
他認為,案發當晚的交警在借助警用強光手電的情況下,完全可以看清河中的張士松,但卻並沒有及時施救。
張士松的女兒張女士告訴記者,當晚自己趕到現場時,比較混亂,只記得特警、消防和藍天救援隊的人員都在現場,而唯獨當晚參與酒駕查處的交警她只看到了一個。
當她試圖與該交警對話,了解當晚事發情況時,這名交警只是説:不知道,不知道。
張士松遺體被打撈上岸的地方。(受訪者供圖)
事發後第三天,張女士去徐州市公安局賈汪區分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談判”。派出所宣讀了針對此事的調查結果,對於事情的經過,張女士及家人,以及涉事的交警大隊均表示認可,但是讓張女士氣憤的是,涉事交警大隊的一名大隊長仍舊堅稱:正當執法。
“人命大於天,能救上來,該怎麼處罰怎麼處罰。”張女士認為交警大隊民警就是不作為,見死不救。隨即,張女士及家人委託律師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職守罪控告現場民警和後續出警人員。
律師稱
被控告人構成玩忽職守罪
曾薪燚告訴記者,被控告人追逐致張士松落水,在應當預見張士松可能溺水有生命危險、並且在聽見張士松兩次呼喊“救命”的情況下,在旁觀群眾強烈要求施救的情況下,在張士松家屬哭喊求救的情況下,仍不採取措施,最終致張士松不幸溺亡,被控告人已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後續趕赴現場的部分民警、消防警察,在明知張士松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仍然馬馬虎虎、草率從事、敷衍塞責拖延施救,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張士松的死亡結果,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玩忽職守罪。
事發後,代理律師和家屬向徐州市紀委監委、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檢察院等部門發出控告材料,要求對交警在事發當晚的行為進行調查,並提取執法記錄儀錄影和當地派出所所做的書證。
目擊者的抖音截圖。(受訪者供圖)
10月14日上午,記者聯繫徐州市政法委詢問此事最新進展時,其維穩辦工作人員表示:
“這件事情不是由市政法委調查。我們只是了解下案件的情況,並沒有成立聯合調查組。”該工作人員表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該案件由公安機關自己調查。“我了解的情況是,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在查了,要以他們的官方反饋為準。”
曾薪燚表示,將就此情況向江蘇省級相關部門進行反映,尋求公正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