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什麼是民法典? 專家怎樣解讀?
來源:中國網2020-05-28 16:44:50
大字


讀起來通俗易懂平易近人,用起來契合實際“人情味足”

民法典來了,生老病死它都管

閱讀提示

今年全國兩會上,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民法典草案吸引了眾多關注的目光。民法典草案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及附則,共1200多個條文,覆蓋了一個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這圓了新中國幾代法律人的夢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拿到厚厚的民法典草案,陜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方燕代表感慨道。

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民法典草案吸引了眾多關注的目光。新中國成立以來首部民法典露出了“全貌”,包括總則、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及附則,共1200多條。

“法典”二字加持,讓民法典乍聽起來高不可攀。事實上,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的出臺,不僅是法律界的一件大事,也與普通民眾緊密相連。

字句之間息息相關

看到物權編草案中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相關條款,中國鐵路武漢局武昌客車車輛段武昌運用車間技術組組長黃望明代表很高興,“這把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各種關係規定得更細緻了。”

在許多小區,電梯、樓內大廳等公共區域都設立了廣告牌。廣告收益應歸誰所有,近年來常在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引發爭議。

物權編草案強化了業主對建築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權利,並且明確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産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應當屬於業主共有。“這就徹底解決了廣告收益歸屬問題。”黃望明代表表示。

在厚厚的民法典中,類似這樣看似專業、枯燥,實則與百姓息息相關的條文還有很多。方燕代表長期關注未成年人保護,在她看來,放寬收養條件限制也是民法典的諸多亮點之一。

“一方面,被收養人年齡從以前的14周歲以下擴大到18周歲以下;另一方面,對送養人的規定,從必須由父母雙方共同送養放寬到符合條件的可單方送養。”方燕代表説,在她經手的案件中,就遇到過未婚媽媽無法確認孩子父親的身份而導致送養無法順利進行的情況。她認為,條款的修改,可以減少非法送養和兒童遺棄現象,實現“幼有所育”。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厲莉代表長期從事商事、金融案件審判工作,她發現合同編草案中明確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的有關規定。“這是我國首次在人大立法層面明確對高利放貸行為予以禁止。”厲莉代表表示,民間借貸産生糾紛的一大重要原因就是非法高利放貸,民法典的新規能有效調節群眾日常金融行為,從而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

新情況新問題一一回應

2018年,“基因編輯嬰兒”一事引起社會極大關注。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明確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據參與民法典編纂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介紹,原本草案中並沒有相關內容,“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發生後,為了對這一損害人類基因和嬰兒人格的行為作出回應,民法典草案及時添加了相關條款。

直面社會發展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是民法典草案的亮點之一。“我的遊戲賬號能留給孫子嗎?”“我的微信號能指定繼承人嗎?”隨著網路發展,不少網民都有了虛擬財産。繼承編草案對遺産範圍的規定做了調整,由繼承法中的列舉方式變更為概括式,即“遺産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産”。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律師蔡學恩代表表示,這意味著只要願意,老百姓的虛擬財産都可以寫入遺囑。

物權編草案還增加了“居住權”制度,即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北京市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劉紅宇委員表示,這將為公租房住戶和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保障。“根據民法典草案規定,在農村,農民也可以在保留宅基地上房屋居住權的情況下有償退出宅基地,這將改善農村老人的經濟弱勢地位,讓農村老人晚年更有保障。”

好看、好用、保質期長

被稱為“萬法之母”的民法,是大陸法係國家的一塊法律基石。“因此,民法典一旦頒布實施,就要既穩定又權威。”蔡學恩代表舉例説,法國民法典1804年頒布,至今仍在施行。

讓一部法律的保質期盡可能地長,就要求它“好看”又“好用”——“好看”是指法律文本結構嚴謹、合乎邏輯,“好用”是指條文貼合社會實際和公眾生活。

開門立法,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是民法典編纂過程中的重要特點。據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該省制定地方性法規《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時曾廣泛徵求意見,放寬了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條件,精簡了相關程式。“事實證明,這些規定行之有效。”該負責人表示。

在湖南省人大的建議下,相關內容在民法典物權編的立法過程中得到了體現。方燕代表認為,這種已經過實踐的條款能契合公眾實際生活需要。

民法典草案還為未來社會發展留下了充分的空間,回應資訊、生物等新技術的蓬勃發展。比如,人格權編草案中,將線上線下的人格權都列入了保護範圍。

“這體現了民法典的前瞻性。”蔡學恩代表表示,未來,司法機關可根據民法典規定出臺相應實施細則或司法解釋,從而盡可能地減少“權益盲區”的存在。(來源:中國新聞網作者:羅筱曉王群趙劍影)

(圖片來源:百度百科)


延伸閱讀

什麼是民法典?

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範平等主體之間司法關係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則來規範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有的民法典會酌採習慣法作為補充規範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規定以當事人間私法自治的方式彌補各種法規的不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來源:百科百科)

專家解讀

5月28日下午,我國首部民法典表決通過,中國正式進入民法典時代。民法典出臺對我國法治建設有哪些深遠意義和影響?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軼接受了新京報“正在直播”視頻連線專訪。

王軼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成員、秘書長。受訪者供圖

人格權獨立成編是最值得關注和肯定的地方

新京報:

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要對所有民事行為作出規範。面對無限豐富的現實生活,民法典共設置了1260條。本次大會審議前,有網友擔心,1260條哪夠啊?恐怕2000、3000條都不夠。那麼目前這1260條,到底夠不夠?

王軼:如果把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有的事項一一羅列,每一個事項都在民法典中給出具體的答案,不要説是1260條,1.26億條也都是不夠的。民法典有一些相對比較抽象和概括的規定,比如總則編設置了民法的基本原則。如果現實生活中的一些事項、一些爭議和糾紛,在民法典上找不到具體答案,那麼允許裁判者依據民法的基本原則、結合具體情形,去尋找裁判依據。所以不用擔心,我們總能在這部法典中找到解決問題的答案。

更重要的是,民法典在民法和商法這一部門法中,處在最為基礎、最為核心和最為關鍵的地位,但我們絕不只靠一部民法典包打天下。民法典之外,仍然會有一些單行法繼續存在。比如智慧財産權法,就沒有進入到民法典中。所以調整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法律關係的單行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破産法等商事領域的單行法,都會在民法典之外繼續存在。而且,即便民法典正式施行,我們仍然可以根據社會生活發展的需要,在民法典之外,制定一些單行的法律,去回應那些需要去做出回應的具體問題。

新京報:

編纂一部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民法典啟動編纂之前,就有法學家提出來,力爭編纂一部“全世界最好的民法典”。現在民法典已經出臺,你對這部法典有哪些評價?

王軼:這個提問,讓我想起一段特別難忘的經歷。我國已故著名前輩民法學家謝懷栻先生曾説過一句話:當我們制定出來一部全體中國人的民法典時,就代表我們這個民族再次攀上了歷史高峰。現在回想謝老所説的這句話,我覺得真是非常有遠見。我們今天編纂完成的這部民法典,當然不是拿它跟那些具有世界性影響的法典一比高低的,但必須看到,跟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這兩部具有世界性影響的法典相比,我們的民法典有自己的特點。

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制定於人類從農業文明邁向工業文明這樣一個特殊的歷史階段,它是這個階段最具有典範意義的民法典。1900年的德國民法典,是人類進入到工業文明相對比較成熟階段,制定出來的一部民法典,在這個階段具有典範意義。我們的這部民法典,編纂於人類從工業文明邁向資訊文明這樣一個重要的轉換階段,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應當是人類文明特殊歷史時期的具有典範意義的民法典。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我想對我們這個國家,我們這個民族,我們的人民來講,無論給這部法典多高的評價,都不為過。

新京報:

對比現行法律,民法典有諸多突破,比如設置居住權制度、人格權獨立成編等,你認為最重要的突破是什麼?突破背後體現了什麼樣的立法思維?

王軼:大家公認的最大突破就是單設了人格權編。我們不是刻意地讓人格權獨立成編,不是要刻意地跟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有所區別。人格權獨立成編,是為了適應中國歷史發展到這個階段的人民的需要。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曾經頒佈施行過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民事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民法通則起草的時候,面對的中國之問和時代之問是什麼呢?是要讓中國人能夠吃飽穿暖地活下去。所以相對來講,民法通則比較關注對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産關係進行法律的調整。儘管民法通則也曾經單設一節,對人身權進行確認和保障,但它的重點還是很明顯的,希望民法通則能夠成為推動我國商品經濟發展的一部民事基本法。

改革開放40多年過去了,絕大多數中國人的溫飽問題得到了穩定有效的解決。在這個階段,中國人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不僅僅是吃飽穿暖了,希望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能夠得到充分的確認和保障。所以民法典必須要把人文關懷的理念放在更為優先和關鍵的位置來對待,更加突出對人格權益的確認和保障,對今天的中國之問和時代之問作出回應。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民法典人格權獨立成編,是最值得關注和肯定的地方。

涉債權債務關係的規則放到合同編這樣安排是可行的

新京報:

有學者曾經建議,民法典中應當設立債法總則編,規定一些債的基本規則。最終民法典沒有作出這樣的安排,那麼其中的合同編能否發揮債法總則的功能?

王軼:民法典編纂過程中,一些學界前輩和我個人曾建議制定一個債法總則編,把債權債務關係的一般規則以及其他各編中涉及債權債務關係的規則,一併納入。要不要設立債法總則編,這本身是一個立法技術問題,立法技術問題不涉及真假、對錯,哪種立法技術的方案更能實現立法者預設的立法目標,更符合我國既有的法律傳統,更符合立法美學的要求,那麼哪種方案相對來講就更加可取。

立法機關採納的方案是,把債法總則中調整債權債務關係一般規則的條文,放到民法典合同編的第一分編中,這樣安排是合適的,不影響對分散在其他各編中的債權債務關係進行法律的調整,因為民法典是一個內部體系融通的整體。之前一些學者主張放到債法總則中的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現在放到了合同編的第三分編作為準合同,然後對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作出了專門的規定。我認為,從立法技術方案的選擇來講,這樣安排當然是可行的。

新京報:“

自由”是民法典所展現的核心價值,比如對主體而言,無個體差別,不論社會經濟地位差距多大,在法典面前一律等同;對行為而言,所有權自由、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遺囑自由等。從這個角度來評價,民法典怎麼樣?

王軼:民法典被稱為權利宣言,為什麼有這樣的稱謂?權利是什麼?權利的核心和本質就是自由。當我們説民法典是權利宣言的時候,其實就是説,民法典把對民事主體自由的確認和保障放在了一個最為核心最為關鍵的位置。如果用一句話來表達,那就是在民法的範圍內,在民法典上,對民事主體的自由進行確認和保障,是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設置明確的法律依據的;但是對民事主體的自由進行限制,既需要有足夠充分且正當的理由,又需要設置明確的法律依據。

我們這部民法典,首先在總則編第一章的立法目的中,強調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由就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在民法基本原則的規定中,認可了自願原則,自願原則就是強調涉及民事主體之間私人利益關係的事項,尊重民事主體的自主決定,只要民事主體對彼此之間利益關係所做的安排,不損害國家利益,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那麼這樣的安排就能得到民法典的尊重、認可和保障。民法典各分編中同樣有自願原則的落實和體現,對物權、對債權、對人格權等等這些權利進行的確認和保障,就是在確認和保障民事主體各種類型的自由。

新京報:

民法典反映網際網路的內容不多,僅在個人資訊保護、肖像權、網路侵權責任等幾處有所規定,這能否滿足數據時代人工智慧的現實需求?

王軼:關於網際網路的內容到底是多還是少,只有一個判斷標準,就是圍繞著人類從工業文明邁進資訊文明,究竟積累了多高程度的共識。積累的共識程度怎麼樣,直接決定著在民法典上會有多大程度的回應。從這一點來講,我認為,現在的這部民法典對已經積累的共識給予了相對比較充分的體現。那些沒有予以體現的,一般都是因為共識還不夠。

比如説網約車的問題,如果師傅駕駛著網約車致人損害了,誰來承擔受害人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是平臺公司,還是網約車師傅?抑或由保險公司去承擔保險合同中相應的保險責任?這些問題還沒有凝聚足夠的共識。儘管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不少人呼籲,希望能夠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中,對網約車問題予以相應的回應,但是共識不夠,作出回應就太勉為其難了。所以現在在民法典中,凡是作出回應的都是積累的共識足以支撐我們去做出回應。

從法到法典“典”意味著什麼?

新京報:

繼民法典之後,有代表建議編纂刑法典,還有人提出可以整合修改大氣污染法、固廢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生態環保領域的法律,編纂環境保護法典。對此,你怎麼看?

王軼:我注意到兩會期間,有代表和委員建議在現行刑法的基礎上,把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釋中一些成熟的經驗編纂到一起,出臺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至於環境保護法典,據我了解,有的學者已經組建了課題組,著手起草專家建議稿,還有民間智庫機構也在積極推動。一些行政法學者也希望編纂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法典。

我想,這都是受到了我國歷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民法典的激勵。我自己的專業是民法學,我樂觀其成,祝願法學界不同法學專業的同行,都能夠實現自己所追求的學術理想。

新京報:

從法到法典,這個“典”字該如何理解?

王軼:用“典”這個字,首先體現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國之重器,從民法典所具有的社會功能的方方面面,都能夠體會到這一點。另外,民法典有1260條,總計10萬多字,“典”這個字也代表著規模和體量。

“典”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含義,就是有資格進入到民法典中的法律條文,一定都是對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産關係的調整,具有異乎尋常的重要意義。

而且,從一個稍微宏觀的角度來講,在成文法的法律傳統之下,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常常借助民法典,表達這個國家、這個民族對人類所面對的一系列基本問題的看法。這些基本問題不僅跟我們每個人有關係,也跟國家、民族、人類有關係。

如果做一個簡要的梳理,比如怎麼去看待人,怎麼去看待家?怎麼去看待社會?怎麼去看待國家?怎麼去看待人類?怎麼去看待自然?一個能夠對人類所面對的一系列基本問題做出整體性回應的立法文件,不稱之為典,又怎麼能跟它的地位相稱呢?(來源:新京報  記者王姝 周博華 姜慧梓 實習記者景如月 劉曼曼)

來源:綜合中國新聞網、百度百科、新京報

分享到

037165901996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