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要知敬畏、守底線

心存敬畏,對於廣大黨員幹部來説十分重要。我們每個人手裏都握有一定的公共資源配置權,但千萬不要忘記,權力來自人民,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給的,只能用為人民謀福利,違反了就觸紀犯規。其實對權力的敬畏的實質就是敬畏歷史、敬畏法紀、敬畏人民、敬畏崗位,黨員領導幹部要牢記手中的權力來源於人民的賦予。(7月1日,法制網)

敬畏,是指從內心中出發對某事物既尊敬而又不敢逾越界限反而帶有些害怕的心態。敬,是人們發自內心的尊重,使人認真對待並慎始敬終,作為一種對良好事物的價值認同,起到端正自我心態和強化自律意識的作用。畏,是畏懼、害怕之意,心存畏懼令人在作惡時感到如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心有顧忌而不敢逾越。人,應有敬畏之心,正如朱熹所説:“君子之心,常懷敬畏。”

為官者,手握人民賦予的權力,理應以服務人民為根本宗旨。官員的行為,一方面,其影響往往直接影響普通群眾的種種利益;另一方面,作為社會行為的重要部分引導其他人的行為方式。為官者心存敬畏,遠比普通人更為迫切和重要。

為官者心有所敬,在思考和行為時,會不斷將自身行為與所敬之人、之事相比較,做到每日三省,從內心不斷規範自身的行為,不斷凈化心境、昇華思想。為官者心有所畏,則在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時有所畏懼,不敢輕易貪瀆觸法。心存敬畏,能使官員在行使權力時慎思明辨,在面對誘惑時謹慎克制。反之,官員如果無所敬畏,心理上就難以有較高的價值崇尚,行為上更將無所畏懼,敢於踐踏人間一切法律,敢於在違法之路上越走越遠。

人們敬畏的對象,往往不局限于某一事物,即使具體到某一個人,也常常是不一而足。為官者敬畏的對象,除了作為普通人所應有的敬畏外,還應與其職務和身份相匹配:一要敬畏歷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二要敬畏百姓,讓自己做的事情對得起養育我們的人民;三要敬畏人生,將來回首往事的時候不會感到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