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辦醫:破除公立醫院逐利機制
發佈時間: 2015-05-18 15:39:37 |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國務院辦公廳17日公佈了《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根據這一指導意見的要求,城市公立醫院要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作新機制,構建起佈局合理、分工協作的醫療服務體系和分級診療就醫格局,有效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今年內要進一步擴大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到2017年,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要全面推開,初步建立起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使醫療服務體系明顯提升。
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國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推行醫療體制改革以來,雖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問題也是明顯的,群眾對醫療服務的滿意度比較低,對醫改的評價也比較低。此次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指導意見沒有回避現實矛盾,針對目前醫療領域出現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和建設性的改革意見。隨著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逐步推開,可以期待,我國醫療衛生體制將出現很大變化,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矛盾也有望得到緩解。
亮點:建立高效的政府辦醫體制
醫療是群眾的一種生活必需,國家對此負有兜底的保障責任,城市公立醫院由國有資本投資興辦,是國家承擔這種兜底責任的具體踐行者。但是,在前期的改革中,改革的目的是改變由國家包辦醫療事業的醫療格局。雖然這有助於改變醫療領域吃“大鍋飯”的現象,但它的客觀效果是使國家在群眾的醫療保障上所應承擔的兜底責任模糊了。事實上,國家在這方面的責任是無可推卸的,醫改推行以後國家在這方面的投入並不少,但由於對於政府在醫療保障上的兜底責任一直沒有明確,所以給群眾造成的印象仍然是政府規避了在醫保上的責任,導致醫改的評價度很低。
此次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指導意見,其中一大亮點便是明確了政府在群眾醫療保障上的責任。指導意見提出,要建立高效的政府辦醫體制。“政府辦醫”,這是一個新的提法,按照這個原則,政府對公立醫院負有投入責任。因此,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級政府要落實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救災、援外、支農、支邊和城鄉醫院對口支援等公共服務經費。落實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院、精神病院、職業病防治院、婦産醫院、兒童醫院以及康復醫院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同時要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
一個高效的政府辦醫體制的建立,可以讓群眾得到最基本的醫療保障。通過這樣的改革,政府在醫療上對民眾的兜底責任得以明確,也能夠使這次公立醫院改革順利推進,不再因為政府投入不足而半途而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