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咋投才好?
發佈時間: 2015-05-15 10:23:06 | 來源: 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去年6月,中國保監會宣佈在國內開展“以房養老”保險試點。對這種養老方式,肯定者有之,質疑的聲音也很響亮。今年4月,國內首款“以房養老”産品面市,但截至目前簽約者寥寥,新産品市場遇冷。
哪些問題導致人們對它不買賬?哪些人適合用這種方式養老?聽聽老百姓怎麼想,保險公司、監管部門和專家如何解讀。
——編者
投保者到底虧不虧
60歲男性抵押100萬元的房産,25年間每月領2514元養老金;房子仍可自住,百年後房屋增值收益歸繼承人
今年4月,幸福人壽推出了國內首款“以房養老”産品——來自北京、上海、武漢三地的5戶家庭、8位老人正式簽訂了該公司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産品“幸福房來寶”保單。如無意外,從6月份開始,他們將拿到首筆養老金。
根據“幸福房來寶”第一套方案,如果抵押房産估值100萬元,投保人是60歲的男性,每個月能拿到2514元養老金。如果投保人是60歲的女性,每個月能拿到2082元養老金。老人投保時年齡越大,養老金額度越高。80歲的男性老人,抵押100萬元的房産,每個月能拿到5989元養老金。
保險公司為了應對長壽風險即投保人85歲之後的延期養老金“開支”,要求投保人在這之前每年繳納“延期年金”保費,60歲的男性投保者需要每年繳費2544元,70歲的男性投保者需要繳納5810元。這部分繳費已經在測算養老金的過程中扣除,不需要另行繳納。但也不會在投保者身故後返還退保利益。
如選擇“延期年金有身故和退保利益”的方案,投保者需要繳納的延期年金保費較多,每月領取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額則較少。
這樣的投保“價碼”,一般老百姓能接受嗎?
北京市通州區的孫旭阿姨認為,100萬元的房産,平均到25年每年應該有4萬元,每個月應該有3300多元,每月只發2082元,有點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