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問食安法首提果蔬生産禁用劇毒農藥
發佈時間: 2015-04-23 10:05:07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新華網北京4月22日電題:四問食安法首提果蔬生産禁用劇毒農藥
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三審稿,為劇毒、高毒農藥的使用加了一道“緊箍咒”: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這是食安法實施6年以來,首次明確提出在蔬菜、瓜果等的生産中禁止使用劇毒農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首席專家吳永寧説,其實,在蔬菜、瓜果等農産品中禁用劇毒、高毒農藥,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農業部門的規章。“過去是在有關部門和國務院的相關條例中出現,這次上升到了全國人大立法層面,體現了我國對劇毒、高毒農藥嚴厲監管的決心。”
蔬果農藥殘留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一直是公眾的巨大擔憂。此次法律修訂對於這一問題的解決將産生哪些影響?
一問:是否會全面禁止生産劇毒農藥?
對於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很多網民發出疑問:既然是劇毒農藥,為何不全面禁止生産?
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所長隋鵬飛對過去11年中農業部門處理的農産品品質安全事件進行梳理後發現,有六成發生在種植業,其中又有近七成是因農藥使用不當而引發。
劇毒農藥對於人體和環境的殺傷力是巨大的。以2008年禁用的劇毒農藥甲胺磷為例,它曾是一種廣譜高效殺蟲劑。但實驗證明,幾十毫克甲胺磷就會導致大鼠胚胎毒性,中樞神經系統發育異常。因此,有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應全面淘汰劇毒農藥並規定時間表。
不過,農業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全面淘汰劇毒、高毒農藥尚不可行。因為地下害蟲、線蟲、倉儲害蟲等病蟲的防治,目前還主要依賴高毒農藥。新農藥的開發週期長,短期內難以找到理想的替代品種,全面禁用劇毒、高毒農藥,不利於農業生産和糧食安全。
“在發生蝗災等嚴重病蟲害或瘧疾等重大疫情時,一些農藥品種猶如‘殺手锏’,可以用於迅速控制災情、疫情,因此難以全面淘汰,只能逐步禁止。”吳永寧説。
“10年前,高毒農藥在農藥中佔比近30%,現在還不到1.7%。”隋鵬飛説,目前,個別高毒農藥還無法被替代,如用於糧食倉儲等的藥品以及處理急發、爆發問題的藥品等。“這類農藥如果規範使用還是安全可控的。”他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