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健康中國 > 聚焦新醫改

東莞推行醫責險解決糾紛 醫院代繳保費

發佈時間: 2015-01-12 11:10:51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保險費用由醫院支出

  每家醫療機構規模不同,那麼面對的保險費用也不同,具體的費用應該如何計算?

  市衛計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説,醫療責任險保額將根據該院的門診、住院業務量、床位數、醫務人員人數以及醫院類別等因素,按照一定的計算公式綜合計得。

  江泰有關負責人透露,初步測算,第一年40家公立醫院購買醫責險的保費1700萬元,而2013年所有醫院賠償總額大約為1500萬元。

  不過,從具體的費用來説,江泰測算一年要出的保費高達數十萬甚至一兩百萬,有的比賠償金還高幾倍。以東莞市人民醫院為例,2013年測算的保費為224.75萬元,實際發生的賠付金額為121.35萬元,金額相差了近一倍。

  “希望還能下調”,對此,衛計局則表示,在進一步徵求相關部門意見,保障實際理賠工作運作科學、合理、簡便、流暢的前提下,爭取最大限度的條款和保費優惠後,醫療責任險統保工作可望在2015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醫療機構的保費由誰埋單?市衛計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參加醫責險的醫療機構,其保費支出會從醫療機構業務費中列支,按照規定計入醫療成本。按照收入支出兩條線管理的醫療機構,保險費用由財政列支。根據測算,保費約佔醫院業務收入的2‰。

  醫患之間有了“緩衝器”

  醫責險有什麼好處?據介紹,對於醫方而言,它可以轉嫁執業風險,分擔醫療責任,保險公司可以在醫患之間扮演“緩衝器”的角色;而對於患者而言,在發生醫患糾紛時,患者最關心的經濟賠償問題由保險公司來承擔,問題的解決可能會簡單得多。

  不過,東莞市人民醫院辦公室負責人告訴記者,醫院目前對是否參加醫責險,還沒有定論,“我們估算了下,我們每年需要交200萬元的保費,但我們實際支付的醫療賠償費用,遠遠沒有那麼多,因此是否要參加,我們還要看衛計部門的通知。”

  對於醫責險,該負責人更擔心的是其效用,“如果醫責險能夠像交強險一樣,如果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就能夠全部處理,不用醫院介入,我們當然歡迎,但現實情況不是這樣的,現在除了醫療事故鑒定,還有司法鑒定等多種途徑,這些都要醫院親力親為,醫責險實際上並不能解決我們的問題。”

  東莞市人民醫院醫務科相關負責人透露,去年,該院依據廣東省醫責險統保方案進行測算,大約每年保費170萬。“去年,我們醫院因醫療糾紛賠償的金額是100萬左右。”該負責人表示,“保費是否合理還需要市場檢驗,如果投保後,醫院保費與每年賠償額能夠趨於平衡,保險公司微利,則能達到醫院、保險公司、患者三方共贏,才能夠長遠發展。”

  不過,有醫院負責人也表示,不能單純拿往年賠償額與保費相比,“這跟車險一樣,也許你每年交保費,卻一次也沒得到過賠償,但保險的意義在於保風險,比如出現一個重大醫療事故,需要較大賠償額,保險則能夠分擔風險,所以保險的責任範圍、限額都很關鍵。”

 

   上一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