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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推行醫責險解決糾紛 醫院代繳保費

發佈時間: 2015-01-12 11:10:51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頻繁發生的患者傷醫事件,使公眾對醫患糾紛的關注度不斷升高,作為化解醫患糾紛的工具之一,醫療責任保險越來越受關注。經過前期密集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日前,東莞市衛生與計劃生育局組織全市公立醫院院長在聽取相應保險(經紀)公司現場答辯後投票公選,擬委託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全市公立醫院的醫療責任險統保事宜。這意味著東莞市在探索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方面又邁出了新步伐。

  醫療糾紛日益頻繁

  聽過車險、壽險,但是對於普通市民來講,醫療責任險還是一個比較新鮮的概念。醫責險有啥用?據介紹,醫責險是指投保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保險期內,因醫療責任發生經濟賠償或法律費用,保險公司將依照事先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既可由醫生個人投保,也可由醫院投保,一旦發生醫療事故牽扯到經濟賠償,由保險公司代為賠付。

  東莞是醫療糾紛的“大市”。據統計,2011年,東莞受理的醫療糾紛有162宗,其中上升為“醫鬧”事件37宗。2012年受理醫療糾紛106宗,其中“醫鬧”事件35宗。2013年受理醫療糾紛130宗,其中“醫鬧”事件24宗。而在賠償金額上,2011年醫患糾紛賠償金額830多萬元,2012年醫患糾紛賠償金額1240多萬元,2013年醫患糾紛賠償金額1311多萬元。

  5月,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該文件中明確規定,公立醫療機構應參加醫療責任保險,並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自願投保。

  之所以加快推行醫責險,東莞市衛計局醫政中醫科有關負責人解釋,首先是迫於醫療糾紛日益頻繁的大環境。此外,2013年10月東莞醫調委的成立,給醫責險推行帶來了契機,“第三方調解機構成立後,醫療糾紛除了通過醫療事故鑒定或者訴訟解決外,還可以通過醫調委來調解認定責任,這為醫責險的推行大開方便之門。”

  醫責險確定代理公司

  從2014年5月開始,有關醫療責任保險的購買方式便先後傳出過多個版本:一是由東莞保險行業協會牽頭,組織東莞的多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承保;二是廣東省醫調委主推的全省醫責險統保模式,即通過江泰保險經紀公司統一招標,由數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承保;三是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醫責險。

  為了確定最優方案,在去年一年,東莞市衛計局分別與數家保險(經紀)公司就醫療責任險統保事宜進行多次溝通,並根據部分保險(集團)公司的保費計算公式,對東莞市40家公立醫院近三年的醫療責任險投保金額和當年實際賠付金額進行對比測算。期間兩次召開各公立醫院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會議討論承保單位遴選及合同條款問題,多次與保險公司溝通爭取合同條款和保費的優惠。

  2014年12月初,市衛計局組織全市公立醫院院長召開醫療責任險承保單位公選會議,由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東莞保險行業協會分別就其醫療責任險保險方案進行説明和答辯,各醫院院長現場實名投票。經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原則上同意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東莞市醫療責任險統保的經紀公司,代理全市40家公立醫院的醫療責任險統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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