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規治醫鬧:以鬧取利堅決不賠
發佈時間: 2014-11-24 09:47:01 | 來源: 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設立醫調中心,讓患方怨氣有處出、困難有人幫
在南昌市象山北路129號一幢大樓內,一支由專職調解員、兼職調解員、諮詢專家等組成的750余人的隊伍,成為南昌醫調中心的核心力量,下設“六室一庭”,即辦公室、接待諮詢室、調解室、專家諮詢室、保險理賠室、警備室和巡迴法庭。
“調解不是‘和稀泥’,也不是跟醫患雙方‘討價還價’。”南昌醫調中心專職調解員周大根説,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不能下結論、提意見,不但要和醫患雙方“講理”“講情”和“講德”,最重要的是要“講法”,引導醫患雙方通過合理合法的程式厘清過錯方、劃分責任程度和明確賠償標準,促進醫患糾紛得到公開依法調解,讓醫患雙方明明白白、心服口服。
江西省省長鹿心社指出:“要對醫患糾紛實行源頭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整治涉醫突出問題,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打擊不是目的,出現矛盾糾紛怎麼辦?江西推動醫患糾紛處理實現“五個轉變”,即在院內調解轉到院外調解、由衛生部門主持調解轉到中立第三方調解、由單一手段調解轉到多種手段綜合調解、由以錢了事轉到依據法律政策辦事、由重視應急處置轉到注重源頭預防。
推廣南昌的經驗,江西在全省11個設區市、100個縣(市、區)設立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了醫患糾紛調解中心第三方調解組織。醫調中心建立了專家諮詢和醫療鑒定制度,全省選聘了1135名人民調解員、5472名醫學及法律專家,參與醫患糾紛處理。
南昌醫調中心主任黃華輝認為,醫調中心的設立,讓患方怨氣有處出、牢騷有處發、訴求有人理、困難有人幫,取得了醫患糾紛在院外停紛止爭、案結事了、和諧互信的良好效果。
目前,通過第三方調解組織調解的醫患糾紛佔總數的80%以上,已成為江西解決醫患糾紛的主要渠道。實踐證明,第三方調解顯現了省時、省力、經濟、便捷、公正的優勢,受到了醫患雙方的廣泛好評。
針對院方醫療行為的瑕疵,促使醫院改善服務
在化解醫患糾紛中,江西注重處理好維穩與維權的關係、治標與治本的關係、情理與法理的關係、回應訴求與解決訴求的關係,引導群眾通過法定渠道反映訴求、解決糾紛。對合法合理的訴求,予以支援;對不合法不合理的訴求,説明理由、疏導情緒;對生活確有困難的,予以救助。
大力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全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均購買了醫療責任保險,醫療責任保險賠付結案率99%以上。新餘等市所有公立醫院都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醫患糾紛調處成功率100%,沒有發生一起當事人反悔或者重新起訴、陳情鬧訪的案件。
衛生系統設立專項基金,累計投入資金300余萬元,對家庭有困難的醫患糾紛當事人予以救助,由民政部門將其納入低保。截至目前,全省累計為家庭困難的醫患糾紛當事人辦理低保628例,把化解醫患糾紛的過程變成密切聯繫群眾的過程,變成為群眾謀利益、辦好事、解困擾的過程。
老百姓期待有更好的醫療服務、更值得信賴的醫療行為。江西各級醫調中心一方面專注于個案的有效調解,以糾紛的有效化解不斷積累公信力和口碑;另一方面又針對院方醫療行為的瑕疵,給醫院提出醫療過程、矛盾預防、患者工作等方面的建議,促使醫院不斷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
“每個季度,省廳都會調閱案卷,發現糾紛中的傾向性問題,特別對於醫院方面在管理、服務方面存在的問題,會及時向院方通報,並督促進行整改。”黃華輝介紹,省衛生廳、市衛生局都有幹部常駐調解中心,省衛生廳還派有專門的聯絡員,“對於院方,有口頭建議和調解建議書兩類,主要指出日常管理中的銜接、病歷的書寫、保存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