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令為何解不開越鬧越緊的醫患“結”
發佈時間: 2014-08-25 10:50:09 | 來源: 四川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每年花幾百萬“買平安”
醫患糾紛解決目前主要依賴醫患協商、行政調解、調解委員會調解、民事訴訟等途徑。為何部分患者家屬遇糾紛就鬧,甚至使醫患糾紛上升到刑事案件?
記者採訪了解到,醫療鑒定短則幾個月,長則一年半載,走司法程式同樣要耗費大量時間和金錢,索賠效果還可能不好。所以,部分患者在處理醫療糾紛時不願意走法律途徑。
湖南省律師協會醫療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曾凡林指出,對當前醫療事故鑒定機構的不信任,也是原因之一。絕大多數患者及其家屬認為鑒定專家難免會“同行相護”。
醫療鑒定機構同樣也難以取信醫方。“鑒定機構為安撫患方情緒,即便醫院不存在過錯,也會做出存在部分責任的鑒定結論,讓醫院花點‘小錢’息事寧人。”江西某三甲醫院的相關負責人指出,最終雙方只能像砍價一樣談判賠償金額。
多名基層衛生官員和醫務人員認為,地方政府息事寧人的慣用思維,也是醫患糾紛難依法依規解決的癥結之一。“醫院3000多張床位,無論有無過錯,每年都要花300多萬元用於平息糾紛買平安。”江西這名醫院負責人説,這樣的處理方式,無形中助長了醫鬧,形成“不鬧不賠、小鬧小賠、大鬧大賠”的怪圈。
以改革重拾醫患信任
在打擊“醫鬧”的同時,各地都在探索預防、處理醫療糾紛的法規制度。5月1日起,我國首個以省為單位的地方性醫療糾紛處理法規《江西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施行。
與此同時,天津、江西新餘等多地還通過醫院購買醫療責任險的方式化解醫患矛盾。“醫生沒有過錯,但患者出現意外,這樣的醫療糾紛均由保險公司理賠。”新餘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陳哲告訴記者,醫療責任險彌補了我國醫療意外損害賠償機制的不足和缺陷。
中國保監會副主席王祖繼20日發佈的數據顯示,2010年至2013年間,保險業參與的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參與調解了22萬件醫療糾紛,成功率達到86%以上。
專家指出,醫患之結靠“鬧”難解,建立專業、高效,能得到醫患雙方信任的公平、公正的調解機制,將醫患糾紛處理拉回法治軌道迫在眉睫;而深化醫改、理順醫患關係則是減少醫患矛盾的治本之策。
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醫務科科長李建林建議,反思現行醫療糾紛調解機制,建立真正獨立的鑒定機構,完善醫療技術鑒定人的資格條件和法律責任,在法律框架內處理醫患糾紛。
與此同時,醫療機構要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理念,保障醫療品質,加強醫患溝通,提高患者就醫滿意度,從源頭上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業內人士指出,醫患矛盾歸根結底是醫療資源、技術和保障跟不上患者的需求。因此,深化醫改、合理配置醫療資源等是化解矛盾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