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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文學:法律應是解決醫患糾紛的終結路徑

發佈時間: 2014-08-21 10:05:54   |  來源: 荊楚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8月17日晚上8時許,龍岩武平縣桃溪鎮衛生院副院長蘭大雋,被發現墜亡在門診樓旁。死前,他正參與調解一起醫療糾紛,患者家屬要求25萬元的賠償金,但院方並未同意。有報道稱,蘭大雋之妻懷疑,丈夫是被死者家屬“逼死”。警方已初步排他殺可能。(8月20日 澎湃新聞網)

  無論蘭大雋是被死者家屬逼死的,還是自己跳樓自殺的,無疑都是一場醫患糾紛悲劇後的又一場悲劇。令人嘆息,讓人沉痛。

  2個月嬰兒服用糖丸疫苗後死亡,這無疑是一個巨大悲劇。做父母的,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父母向衛生院要説法,是無可非議的。可是嬰兒父親劉某(認為是糖丸害死了兒子,僅僅是一種猜想,並不能拿出可靠的證據。桃溪衛生院參與調解的副院長蘭大雋指出,當天接種小兒糖丸的幼兒有8個,其他都沒事,唯獨劉某兒子出事,因此兩次要求劉某走司法途徑,但都沒被死者家屬接受。不能不説,這是令人十分遺憾的。

  不但同時服用糖丸疫苗的另外7個嬰兒安然無事,而且服用糖丸疫苗的時間是上午9時左右,下午3時左右患兒才抱來醫院就診,患兒母親稱患兒服用小麻糖丸後於當日中午12時左右出現嘔吐症狀,嘔吐後臉色轉青。那麼在上午9時服用糖丸疫苗後,到下午3時左右,患兒另外服用過什麼,家屬沒有説。縣調查組及院方認為患兒死因尚未查明,再次建議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依然沒被死者家屬接受。這就更加令人不理解了。

  不容置疑,患兒死因沒有查明之前,就不能斷定嬰兒之死是服用糖丸疫苗所致,也就不能確定桃溪鎮衛生院該對嬰兒之死負責。因此嬰兒父親劉某帶著10多人到衛生院,要求醫院賠償25萬元,同時拒絕走司法路徑,無疑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法治社會,國法至高無上,司法路徑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依賴。任何社會糾紛,包括醫患糾紛,如果不能自行協商解決的,只要有一方提出走司法路徑,另一方就該接受。

  警方已初步排他殺蘭大雋之可能。不難想像,事業心強、和兒子感情很好的蘭大雋,如何能與自己的兒子妻子父母訣別的?是否是對醫生職業的無奈?是對自身醫生職業生涯的絕望?否則,去年當上副院長、幾乎把所有時間都花在醫院事務上、一個很盡心盡責的蘭大雋,是什麼力量才能把他推向絕境?人們期待公安、衛生、藥監、人社等部門正聯合開展的對患兒死因和蘭大雋墜樓事件的調查,有個令人信服的結果。

  無須諱言,醫患矛盾是當前易發的社會矛盾之一。從根本上解決醫患糾紛,也非醫方或患方力所能及,需要國家和全社會通力合作。但是,把司法路徑作為解決醫患糾紛的最終路徑,醫患雙方都該自覺認同。法律面前,醫患雙方是平等主體,誰也不能矇騙誰,誰也不能脅迫誰。司法路徑依賴於公正客觀的醫療鑒定,公正客觀醫療鑒定依賴於科學和信用,最後還得依賴於法律的保障。這就是蘭大雋悲劇給我們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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