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獎勵最高可達8000萬元!海南將發放這項“大禮包”→

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時間:2024-03-18

作者:曹馬志

編輯:金益寧

3月16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為進一步夯實海南航空貨運業發展基礎,促進海南航空貨運業持續健康發展,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財政廳制定了《海南省促進航空貨運發展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明確每條境外全貨機航線年度獎勵最高可達8000萬元。

據了解,獎勵資金專項用於鼓勵海口美蘭國際機場、三亞鳳凰國際機場和瓊海博鰲機場的全貨機航線(含客改貨航線)、貨郵集貨業務發展以及貨運樞紐功能建設,獎勵對象為符合條件的航空公司、包機企業、貨運代理企業、貨站經營主體等。《獎勵辦法》針對全貨機航線航班、全貨機航線貨運量、集貨增量、轉机貨運量、航空公司樞紐化運營等分別制定了具體的獎勵標準。

在全貨機航線航班方面,經中國民航主管部門批准的全貨機航線,航班獎勵結合航班量(每個往返計1班,起、降各計0.5班)、執行率確定航班獎勵額度。其中,每條境內全貨機航線年度獎勵上限為1200萬元,每條境外全貨機航線年度獎勵上限為8000萬元。

《獎勵辦法》自今年4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獎勵年度為2024年至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