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佈2023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

來源:海南省教育廳官網

時間:2023-07-03

作者:

編輯:敬博童

海南省教育廳

關於下達我省2023年高中階段教育和

五年一貫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

及做好招生入學等相關工作的通知

瓊教發〔2023〕22號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推動我省高中階段教育事業和高等職業教育科學發展,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各有關學校的辦學條件、定位和發展需求,海南省教育廳結合人口、生源變化趨勢,制定了海南省2023年高中階段教育和五年一貫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現將招生計劃下達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做好招生入學等相關工作。

附件:

1.2023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及做好招生入學工作説明

2.2023年五年一貫制高等職業教育培養試點項目學校、專業及招生計劃

3.2023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指導計劃

海南省教育廳

2023年6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2023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及做好招生入學工作説明

一、部分學校特設計劃説明

(一)海南中學、海南省國興中學和海南省農墾實驗中學的“少數民族特招班”計劃單列,其中海南中學50名,海南省國興中學200名,海南省農墾實驗中學50名,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招錄對象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應屆畢業生,按少數民族聚居市縣佔招生總數的80%,其他市縣佔招生總數的20%的比例安排指標。符合條件的海南中學、海南省國興中學和海南省農墾實驗中學的“少數民族特招班”學生繼續享受“三免一補”。

(二)普通高中學校經批准設立開辦的中外合作辦學實驗班和國際課程班均列入中招提前批次招生。學生入學後,對學籍實行單列管理,不得轉為本校普通班學生。有志報讀的考生請關注學校公佈的招生方案。

(三)海南中學“宏志班”計劃不單列,由海南中學從其第一批次錄取的新生中挑選50名品學兼優、家境貧寒的學生就讀,美籍華人林漢克先生給予每人每學年資助3000元,學校免除學費。有志報讀海南中學“宏志班”的考生,須在報志願時填報海南中學第一批次志願。

二、規範做好新生錄取和學籍認定

(一)普通高中學校在當年秋季高一開學15個工作日後不再錄取新生。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應及時通知錄取本校的學生按時辦理相關入學手續。學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註冊的,開學前可向學校申請延期註冊一次,延期註冊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對開學後兩周仍未到校註冊且未辦理延期註冊手續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由學校在省中招辦設立的網上招生錄取平臺上作“挂起”操作(民辦學校自費生作“退檔”操作)。“挂起”的學生,其餘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接收入讀。

(二)落實“十個嚴禁”。1. 嚴禁提前結束初中課程,嚴禁提前分流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在學生初中學業結束前提前招錄學生,嚴禁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與考生簽訂提前錄取協議;2.嚴禁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降低分數線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招生後違規辦理轉學;3.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4.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等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5.嚴禁招收未參加當年我省中考的學生;6.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挂學籍;7.嚴禁普通高中學校的國際班學生轉到普通班就讀;8.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9.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10.嚴禁公佈、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三)各市縣(單位)普通高中招生部門和學籍主管部門應密切協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學籍註冊和審核工作。省招生錄取平臺相關功能關閉後15個工作日內,招生部門負責從平台下載普通高中錄取名單並移交學籍主管部門,學籍主管部門負責將錄取名單整理成規定的格式導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按操作流程為普通高中新生建立學籍。學籍建立完畢後,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在10月底前組織開展一次新生學籍“人籍一致”核查,嚴格按照中招錄取結果復核普通高一新生學籍,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挂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對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辦理我省普通高中學籍。

(四)省教育廳將建立普通高中招生和學籍管理情況定期督查制度和通報制度,對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視情況核減學校第二年招生計劃或取消學校招生資格,並依據有關文件和《海南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或條款進行責任追究處理。

注:

1.省屬中學單列計劃招收對象詳見《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瓊教基〔2023〕12號),單列計劃錄取時分數線不低於分配給學校所在地市縣的統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線。

2.同意上海世外附屬海口學校、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海口實驗學校投放50個計劃至提前批面向海口市招生;海口市第二中學從海口市統招計劃數調劑700個計劃到第二批次錄取;海口市長流中學從海口市統招計劃數調劑200個計劃到第二批次錄取;海口海港學校從海口市統招計劃數調劑200個計劃到第二批次錄取;海口市瓊山華僑中學從海口市統招計劃數調劑600個計劃到第二批次錄取;海口市靈山中學從海口市統招計劃數調劑400個計劃到第二批次錄取。

3.同意上海外國語大學三亞附屬中學校投放180個計劃至提前批面向校內直升,不足計劃調整到第二批錄取,投放50個計劃至第二批招生;三亞市崖州灣科技城南開中學剩餘計劃安排在第二批招生,第二批不足計劃調整到第三批錄取;同意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三亞學校、西南大學三亞中學、三亞市第四中學各投放50個計劃至提前批面向三亞市招生。

4.同意儋州市第二中學投放50個計劃至提前批面向儋州市招生。

5.同意清華附中文昌學校和文昌市實驗中學擴大特長生計劃,用於招收體育、藝術專長特色班。

6.同意華東師範大學澄邁實驗中學投放50個計劃至提前批面向澄邁縣招生。

7.同意華中師範大學順湖中學投放50個計劃至提前批面向陵水縣招生。

2.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匯總表

3.2023年公辦高中全省統招計劃表

注:海南中學(府城校區)的“全省統招”指標不含分配到海口市的計劃,具體分配情況詳見附表5;其餘學校的 “全省統招”指標不具體分配到某個市縣,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劃線錄取。

4.2023年民辦高中公費生統招計劃表


5.2023年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計劃下達市縣分配表

注:

1.海南中學(府城校區)單列計劃招收對象詳見《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瓊教基〔2023〕12號),單列計劃錄取時分數線不低於分配給海口市的統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線。

2.海南中學(府城校區)第一批次B段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縣。

6.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校招生代碼表

注:2023年新增7所普通高中招生學校,其中公辦學校6所(樂東縣黃流中學,招生代碼1192;上海外國語大學三亞附屬中學,招生代碼1193;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海口實驗學校,招生代碼1195;三亞市崖州灣科技城南開中學,招生代碼1196;白沙民族中學,招生代碼1197;華中師範大學順湖中學,招生代碼1198),民辦學校1所(瓊海嘉文學校,招生代碼1194)。

附件2

2023年五年一貫制高等職業教育培養試點項目學校、專業及招生計劃

附件3

2023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指導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