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立法法》修改 三處涉海南

來源:海南自由貿易港

時間:2023-03-15

作者:

編輯:吳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23年3月13日通過。其中三處涉及海南:

1.第八十四條增加第三款:“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法律規定,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範圍內實施。”

2.第一百零九條第五項修改為:“(五)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應當報授權決定規定的機關備案;經濟特區法規、浦東新區法規、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報送備案時,應當説明變通的情況”。

3.補充規定:海南省儋州市比照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有關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的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查看決定全文請點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