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最高可領2000元!海南啟動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工作

來源: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促進中心

時間:2022-07-28

作者:

編輯:雷雅茜

7月27日,海南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近日聯合發文啟動2022年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工作,其中運營服務補貼最高可申領3萬元,個人最高可申領2000元充電費用補貼。

《通知》明確,資金補貼對象為符合條件的在我省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並在省內註冊登記上牌的機動車所有人(個人和非個人用戶,下同)。除必須滿足運營服務補貼、充電費用補貼相關要求外,還須為初次登記上牌車輛,註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購買日期須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初次登記上牌在2023年1月16日(含)前。

根據運營服務補貼標準,新能源載貨營運汽車(含郵政快遞及城市物流配送車輛)自車輛註冊登記上牌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3萬公里後,按重型、中型、輕型及以下每輛車分別可申領30000元、20000元、10000元的運營服務補貼;新能源城市環衛車自車輛註冊登記上牌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1萬公里後,每輛車可申領20000元的運營服務補貼;新能源旅遊客車、班線客運車自車輛註冊登記上牌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3萬公里後,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輛車分別可申領20000元、15000元、8000元的運營服務補貼。

同時,在充電費用方面,個人及其他領域車輛(不含已申請運營服務補貼)在可提供核算充電量的情況下,自車輛註冊登記上牌起一年內充電量大於2000度(含)每輛可申領2000元充電費用補貼,小于2000度每輛可申領1500元充電費用補貼。需要注意的是,運營服務補貼和充電費用補貼不得同時申報。

符合資金申報要求的機動車所有人自願申報,申報時間截止2023年1月16日(含),逾期申報不受理。

具體申報方式和申報材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