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搜地“雲”上選地 海南建立“土地超市”制度

來源:海南日報

時間:2022-05-25

作者:陳雪怡

編輯:郭小娜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於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有效破解“項目等土地”問題,提高土地資源要素保障水準,促進項目“簽約即拿地”“拿地即開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品質發展。

“土地超市”制度是指通過建立“土地超市”資訊平臺,實現歸集産權明晰的存量建設用地、發佈公開透明的土地資訊、配對有效精準的項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選擇、實施規範高效的服務監管為一體的土地全生命週期監管制度體系。

《意見》明確了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4個重點方面、12項工作任務,以及部分工作任務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完成時限等。

其中,統籌提供充足的産業用地方面,要拓展土地來源渠道,統籌將政府已完成收儲的土地,符合規劃和“凈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不含劃撥供應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用地),依法有償收回、無償收回且具備新供應條件的土地(含閒置土地),符合入市條件的農村集體(城中村、城郊村)和農墾經營性建設用地等,納入“土地超市”;適時搭建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將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供而未用土地和其他土地也納入“土地超市”;“土地超市”中提供用於供應的土地應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國土空間規劃以及節約集約用地要求,不得違反和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生態保護紅線等管控要求。同時,制定年度土地儲備計劃,按計劃實施土地儲備。

建立公開透明土地推介平臺方面,將搭建“土地超市”平臺,依託“多規合一”資訊綜合管理平臺建設“土地超市”資訊平臺,整合《意見》規定的存量建設用地資訊,構建土地資訊歸集、查詢發佈、智慧選址、政策指引和招商地圖等功能于一體的土地資訊平臺,作為國土空間智慧化治理3.0的重要組成,連接海易辦、海政通,並大力推行“網上搜地、雲上選地”服務,利用“土地超市”作為“招商地圖”,精準服務招商。

與此同時,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建賬上圖入庫;深化標準地供應,對超過2年仍未落實項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將自動納入“土地超市”。此外,實現“土地超市”與多平臺互聯互通,“土地超市”與項目策劃生成平臺、海南自貿港招商引資“項目庫”和“資源庫”對接,將項目策劃生成平臺生成項目、招商引資確定的項目進入“土地超市”進行智慧選址和項目用地配對,實現資訊共用;與國土空間規劃一體化平臺對接,土地徵收和農轉用手續經批復後進入“土地超市”,做到實時更新、及時入庫;與土地統一交易平臺對接,市縣按照土地供應年度計劃,從“土地超市”選取擬供應地塊定期向社會發佈,並將其納入土地統一交易市場進行公開交易,為市場主體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選擇。

實施土地全生命週期監管方面,推動快捷化交地建設,以標準地改革為基礎,拓展“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的實施範圍,對産業園區中工業、倉儲物流等用地,探索産業項目帶方案出讓土地,在供地前實施預審查,在用地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並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同步辦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等手續,實現産業項目“拿地即開工”;實施土地批後常態化監管,嚴格監管土地利用過程中違法調整規劃、不按照規劃建設、土地閒置等問題,對文旅康養項目應當在土地出讓時明確自持要求,不得分割銷售,防止變相開發房地産和圈佔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