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希格是個地地道道的蒙古族漢子:褐紅的臉龐,敦實的身材,話不多,但一開口,句句真誠。
不久前,內蒙古自治區檢察機關在赤峰市舉辦了為期8天的蒙漢雙語辦案人員和翻譯人員培訓活動。作為自治區檢察院翻譯處副處長,賀希格既是活動的主要組織者,也是重要參與者,在活動現場總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在自治區檢察院從事蒙漢翻譯工作的近30年裏,無論是在辦案現場,還是在培訓基地,無論是對蒙古族當事人釋法説理,還是向農牧民群眾傳遞法律聲音,賀希格似乎永遠不知疲倦。
懂翻譯又能辦案的雙語檢察官
1987年,賀希格從內蒙古大學蒙語系畢業後,被分配到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翻譯處工作。此後14年裏,他從事了大量日常翻譯工作,同時翻譯審定或協助翻譯了多部法律法規彙編、教材等。其間,他還多次參與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的翻譯工作,受到自治區人大好評。
為儘快適應檢察工作的需要,賀希格利用業餘時間完成了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大專班的學習,後又在內蒙古大學法學院就讀同等學歷研究生班。最終,他從一名單純的翻譯人員成長為既懂翻譯又能辦案的雙語檢察官,並於2001年底調入公訴處,從事蒙漢雙語訴訟工作。
作為院裏的雙語辦案骨幹,賀希格辦理的案件大多涉及不同民族的當事人,有的人不懂漢語不識漢字、有的不懂蒙語不識蒙文。無論遇到怎樣的複雜情況,賀希格心裏總牢記著這樣一句話:“不讓語言障礙擋住公正的腳步”。
除參與辦案外,賀希格還充分發揮精通蒙漢雙語和檢察業務的專長,積極參與自治區政法委和本院的信訪接待工作。他常説,民族地區的檢察官,就要像張章寶一樣,真正做到接待群眾“零距離”、與群眾聯繫溝通“零距離”,對各民族群眾都一視同仁,熱情接待,耐心傾聽他們的心聲,認真講解國家的政策、法律,為他們答疑解惑、悉心疏導。
近年來,賀希格共接待來訪群眾160多人次,為維護社會穩定、創建和諧社會和各民族大團結,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對翻譯工作充滿了創意和想法
在公訴部門工作的12年裏,賀希格從辦案實踐中深刻體會到,準確翻譯和應用法律名詞術語,對於民族地區的法律工作者來説是多麼重要。為此,在辦案的同時,他將大量精力投入到統一和規範法律名詞術語的翻譯中來。
2006年至2007年,對賀希格來説極不尋常。那一年,他在絲毫沒有耽誤公訴處日常辦案的前提下,加班加點,高品質完成了《漢蒙法律名詞術語辭典》(200萬字)的編撰、審稿、統稿等一系列工作。
作為《辭典》的主要編委之一,賀希格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特長,共蒐集整理翻譯詞條31478條、共31萬餘字;按筆畫順序手工排序法律名詞術語2萬餘條,28萬餘字;獨立完成了累計325萬餘字的審稿任務,統一了一些前後不一致的翻譯。此外,他還承擔了起草《辭典》前言(蒙漢文)、聯繫出版單位等大量輔助性工作,確保《辭典》順利出版。
賀希格對翻譯工作充滿了創意和想法。在編撰《辭典》的過程中,他常常打破常規,命名大量的新名詞、新術語,在翻譯、命名法律名詞術語方面也有很多新突破,解決了一些名詞術語翻譯工作中的疑難問題。
《辭典》的出版填補了我國漢蒙對照法律名詞術語大型辭典類書籍的空白,為使用蒙漢雙語的辦案人員提供了極大的方便。就在2007年,該部《辭典》的問世入選內蒙古自治區“十大法治事件”。
在內蒙古的很多地區,如果不懂民族語言,恐怕連最基本的詢問、訊問都難以進行。因此,用民族語言對辦案人員進行培訓十分重要。但實際中,缺少蒙語教材和法律書籍,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這項工作的開展。為解決這一問題,賀希格和他的同行們及時投入到法律法規和教材的翻譯中,他先後參與翻譯、審定法律法規、教材近20部。2012年7月至2013年,他及時翻譯新版刑法、刑訴法等,以滿足全自治區,乃至新疆、青海等外省區雙語政法幹警的辦案需要。
做一名維護民族團結的“雙語使者”
今年3月初,賀希格重返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翻譯處並擔任副處長。這一次,他不僅是一名資深的翻譯工作者,更肩負著統一和規範翻譯應用、強化翻譯業務建設、加強翻譯隊伍建設的重任。
短短的幾個月,在賀希格和同事們的共同努力下,翻譯處的工作有創新、有亮點:在該處的積極爭取和努力下,自治區檢察院《檢察機關專用蒙文數字平臺建設》項目獲得立項。該項目將在自治區院內外網上開設蒙文數字平臺,研製蒙文辦案和辦公系統,對《漢蒙法律名詞術語辭典》進行數字化開發,實現三級院資源共用;對全自治區12個分市院及27個旗縣院進行調研,對全自治區檢察機關蒙漢兩種文字並用情況檢查整改、現場指導……
如今,對於賀希格來説,屬於他自己的時間更少了。但只要一有空,他關注最多的仍是蒙漢翻譯領域裏的新知識、新動向。對他而言,做一名捍衛法律權威、維護民族團結的“雙語使者”,是畢生的追求。
正是懷著這樣的信念,賀希格在工作中屢創佳績:多次被評為全院、全自治區先進工作者,2008年被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榮記個人二等功;2012年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個人;今年9月被國務院評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