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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文學“系列化”的是與非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5-07-14  責任編輯:李艷娜

    所謂文學作品“系列化”,就是作家創作出版一個系列作品,這些作品之間存在著鮮明的或內在的關聯性,或者以一個或幾個人物作為貫穿系列作品的主角或線索,或系列作品圍繞一個集中的主題展開。文學作品“系列化”不單純是一個創作現象,更是一個出版現象。

兒童文學系列化現象比較明顯,但系列化不是兒童文學專有的現象。在影視文學方面,長篇電視連續劇為了吸引觀眾眼球、獲取利潤最大化,像抻麵條一樣越抻越長。這種狀況並不鮮見。在長篇小説領域,特別是網路小説領域,更是如此。一部長篇小説成功了,接著編撰出版其續集,二卷、三卷、四卷……似乎可以無限地接龍下去。網路小説更新、連載半年乃至數年,篇幅數百萬乃至上千萬字,亦不足為奇。而長篇小説系列化可以造就某種類型化創作,譬如懸疑小説、盜墓小説、穿越小説……有些作家便以擅寫某種類型小説而作為自己的名號、牌子或標簽。

作品系列化不是中國兒童文學特有的現象。外國兒童文學中也有許多成功的例子。一些國際上暢銷的作品,如英國女作家J·K·羅琳創作的魔幻小説“哈利·波特系列”共有7集,奧地利作家托馬斯·布熱齊納創作的《冒險小虎隊》系列有6套83冊之多,德國作家烏爾蘇娜·韋爾芙爾的《彩烏鴉系列》有20本……這些作品都已被譯介引進到中國,在市場上非常暢銷,客觀上刺激了中國兒童文學作家創作推出本土的系列化作品。兒童文學系列化也不是近年來才有的現象。早在20世紀80年代,鄭淵潔的“皮皮魯和魯西西”童話即橫空出世,深受小讀者喜愛,大概可算是中國當代最早的系列化兒童文學作品。

系列化可能是作家成名、成功的一條捷徑。它可以被用作尚未成功的作家自我經營和出版社包裝炒作、市場推廣的一種策略。借助一個成系列作品的集束式推出,一位作家及其作品更容易受到經銷商、媒體及讀者的關注。如果再配以全方位立體式的宣傳推廣,如又與影視、遊戲、玩具等捆綁推出,像《喜羊羊與灰太狼》《光頭強》《植物大戰僵屍》等,其市場的成功是可以預期的。作者名利雙收,出版社賺錢,何樂而不為?20世紀40年代,無名氏撰寫出版殉情小説《北極風情畫》《塔裏的女人》,轟動一時,從通俗文學入手,迅速躥紅,博取名聲。這是現代作家成名的一條終南捷徑。如今的系列化策略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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