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之長 補己之短 明星做公益將何去何從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6-08-17 責任編輯: 李艷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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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之長 補己之短 回到我國的公益場。面對尚不規範的明星慈善行業,我們不憚為其把把脈,希望“以人之長,補己之短”,甚至開出幾服發汗去疴的“猛藥”來。 首先,慈善觀念要實現“現代化”。不少坐擁鉅資的明星對慈善的理解,還停留在“散盡千金”“扶危濟貧”的階段。然而在高度市場化的社會背景下,這樣的想法難免有些過時。 現代慈善事業,歸根結底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換句話説,管理者須用經營企業的方式來經營基金會,這也是保證社會資源的合理、高效配置的必然趨勢。因此,專業化的管理團隊以及諮詢機構的出現,既是慈善活動重回正軌的需要,也是將誠惶誠恐的明星們從“行善不力”的泥潭裏解脫出來的不二法門。 其次,現代化的公益和慈善觀念,要求這些熱衷公益的明星們將“炒作”的慣性替換為“宣傳”的合法性,而且宣傳的目標自然是慈善組織或公益活動本身,而非明星個人。有人也許會説,借公益活動擴大自身影響力,這樣“雙贏”的結果何樂而不為?“雙贏”自然不錯,但我們可曾常常見到在商標附近簽字蓋戳的老總?“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這是宗旨性的問題。明星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為公益事業站臺,著眼于反饋社會,這才是業界的健康生態。 再者,企業化的管理方式,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沒有監管的市場必然會陷入混亂與無序,缺乏監督的公益事業也難免遭遇此前的“怪現狀”。 2015年兩會期間,慈善事業法開始被提上了日程——在依法治國的時代浪潮之下,公益慈善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正是首要保障,亦是民心所向。此外,政府監管、行業監管和民間評估的多管齊下也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四方監督、八面來風,更有利於驅散“陰影”,形成“健康透明”的公益之心。 此外,作為“生民之耳目”“社會之喉舌”的媒體,在履行監督職責的同時,也應努力做到寬容與鼓勵。畢竟,公益不代表義務,慈善也絕非強制,對這些有心回饋社會的名人群體進行道德綁架,不僅無助於慈善事業往前發展,反而會讓旁觀者心寒。允許人性的小瑕疵,用更加開闊的眼光來審視其整體社會效益,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理性監督——唯有如此,明星公益之路才能一掃陰霾,走上“陽光普照”的通衢大道。 來源:光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