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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市農業農村局: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建立監管常態化督導機制
更新時間:2023-12-30 11:36:56 來源:中國網

今年以來,晉江市農業農村局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持續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專項整治工作,健全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體制機制,推動整治工作向常態化發展。

實施農經隊伍改革

針對村財代理會計隊伍薪酬待遇偏低、業務素質不高等問題,該局起草制定村財代理會計和村級報賬員隊伍改革實施方案,推動村財代理會計參照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司法社區矯正員等隊伍的管理方式,實行“市聘鎮管”模式。同時,強化職級工資,激勵村財代理會計持證上崗,提高村財代理會計的業務水準。在此基礎上,探索村財代理會計兼任鎮級黨風廉政監督員或特邀監督員機制,實行一崗雙責,壓實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職責。全面推行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網格員和村(社區)“兩委”成員兼任村級報賬員,明確村級報賬員的任職條件,打造專業化的村級報賬員隊伍。

推動群眾參與監管

按照省、泉州市的工作要求,組織全市所有村(社區)在福建省鄉村振興線上監管系統公開每月村財收支情況,並由鎮(街道)篩選確定201個村(社區)開展村集體經濟合同臺賬網上公開。

此外,該局還持續做好本級農村集體“三資”網上公開機制落實情況督導,建立農村集體“三資”常態化督導機制,每月組織開展督導工作,督導發現問題形成臺賬,限期要求整改落實。

推行産權公開交易

牽頭起草農村集體産權交易指導意見,明確農村集體資産資産出租流轉方式、流程和監督監管工作等,委託第三方編制晉江市農村集體資源資産出租流轉指導價格,村集體根據指導價格自行評估出租流轉價格,減輕評估成本,提高農村集體産權交易效率。

此外,該局還編制農村集體資源資産出租流轉規範合同,從7月1日起新簽訂的村集體經濟合同需全部使用規範合同,解決“問題合同”。

深入開展資産清查

將收回被侵佔的集體資源資産和拖欠的租金作為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抓落實,引導鎮村兩級通過市場監管、稅務、電力等多部門聯動,清理多輪清查過程中未能收回的集體資源資産資金。

下階段,晉江市農業農村局將持續開展農村集體資産清查。會同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巡察辦組織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專項整治行動,並將村屬投資公司清理、資産盤點等作為工作重點,對實質運營的村屬投資公司資産轉移登記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納入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範圍內,對“空轉”的村屬投資公司一律登出。

全面推開集體資産定點落圖。結合農村宅基地基礎資訊調查工作,全面推開農村集體資源資産定點落圖工作,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全市農村集體資源資産“一張圖”,並可實現集體資源資産利用現狀動態管理。

抓緊出台資源資産處置規定。完成農村集體資源資産使用權出租流轉指導價格編制,正式印發農村集體産權交易指導意見,並抓好機制落實情況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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