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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強化出租屋管理 “福州e體+”助力便攜報備
更新時間:2024-07-29 14:49:04 來源:中國網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後洲派出所在開展流動人口訪查時發現,轄區所屬的水巷社區富商世家小區房東黃某將房屋出租後,未及時履行出租屋報備義務。目前,民警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對房東黃某處以200元罰款。

房東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實行出租屋報備,不僅是為了公安機關掌握實有人口的具體情況,進一步預防減少違法犯罪和各類災害事故,更是有利於保護房主的生命財産安全和維護社會治安穩定。

當前,為方便房東及時辦理出租屋報備手續,福州公安正全力推動e體+小程式自主申報、自主採集工作,轄區房屋出租人、用工單位等義務人可通過微信搜索“福州e體+”小程式,足不出戶就能進行網上申報、網上採集。(韓慧魏 伊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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