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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2023 年年度權益分 派方案已獲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開的 2023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開的 2023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3 年度利 潤分配方案》,具體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427,500,000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分配現金股利人民幣 1.00 元(含稅),共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 42,750,000.00 元, 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至下年度;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1 股,合計轉增股本 42,750,000 股,不送紅股。若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發生變化,將按照分配總額不變的原則調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及其調整原則是一致的。
4.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427,500,000 股為基數, 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 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 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1.000000股。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 1 個 月(含 1 個月)以內,每 10 股補繳稅款 0.200000 元;持股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補繳稅款 0.100000 元;持股超過 1 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分紅前本公司總股本為 427,500,000 股,分紅後總股本增至 470,250,000 股。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權除息日為:2024 年 6 月 28 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 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轉增的股份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直接記入股東證券賬戶。在轉股過程中産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後尾數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東派發 1 股(若尾數相同時則在尾數相同者中由系統隨機排序派發),直至實際轉股總數與本次轉股總數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東現金紅利將於 2024 年 6 月 28 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3.以下 A 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4 年 6 月 18 日至登記日:2024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後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擔。
六、本次所轉增的無限售 條 件 流 通 股 的 起 始交 易 日 為 202 4 年6 月 28 日 。
七、股份變動情況表
八、調整相關參數
本次實施轉增股份後,按新股本 470,250,000 股攤薄計算,2023 年度每股收益為 0.4446 元。
九、有關諮詢方法
諮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軟體大道 89 號 F 區 9 號樓 B 樓 10 層
諮詢部門:公司證券部 諮詢電話:0591-83719323 傳真:0591-83719323
十、備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3.登記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轉增股本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