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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反詐“組合拳”,守好群眾“錢袋子”
更新時間:2024-07-20 23:11:23    來源:中國網

為進一步織密反詐宣傳防護網,持續營造全民反詐、全社會反詐的濃厚氛圍,湖南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法院積極參與“全民反詐在行動”集中宣傳月活動,通過多種宣傳方式將反詐知識帶給群眾,打好反詐“組合拳”,切實保護群眾財産安全。

參與集中宣判|劍指電信詐騙

為深入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路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守護人民群眾財産安全,石峰區法院參與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關聯案件集中宣判活動,公開宣判2起涉電信網路詐騙案件,分別判處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1個月至7個月不等,並處相應財産刑,追繳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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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為獲取非法利益,明知是他人實施網路犯罪所得的資金,仍幫助其轉移犯罪所得,其行為構成犯罪。集中宣判後,法官向2名被告人進行了釋法教育,希望他們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加以改正,2名被告每人平均表示認罪認罰,服從判決。

此次集中宣判,係石峰區法院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及其關聯犯罪的活動之一,彰顯了石峰區法院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及其關聯犯罪、守護群眾財産安全的堅定決心,積極回應了社會公眾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高度關注,對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懾。

守護社區安全|共築反詐防線

為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防詐意識,石峰區法院的幹警們走進社區,開展“不聽、不信、不上當,謹防電信詐騙”“電信網路一涉錢,十條資訊九條騙”等反詐普法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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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現場,法院幹警通過懸挂橫幅、分發宣傳手冊等形式宣傳反詐相關知識。幹警們結合審理過的典型案例,詳細解析電信網路詐騙的常見手法、特點和危害,並給出實用的防範建議,呼籲大家提高警惕,時刻防範,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此次宣傳活動得到社區居民的一致好評,紛紛表示將以學致用,不輕信、不上當,不斷提高反詐意識,共同維護社區的和諧穩定。

發佈典型案例|謹防各類詐騙

【基本案情】

被告人羅某某明知他人使用對公賬戶實施犯罪,仍接受上線的安排,找人或收購註冊公司辦理營業執照及對公賬戶、u盾等,並將辦理或收購的公司公賬賣給上線,幫助上線轉移電信網路詐騙資金。被告人陳某某明知他人收購營業執照及對公賬戶用於違法犯罪,仍註冊營業執照及對公賬戶出售謀利。經查,涉案3套對公賬戶被上線用於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轉移資金,接收電信詐騙受害人資金350.5萬元。羅某某採取上述方式非法獲利3.3萬元。

【裁判結果】

石峰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某、陳某某的行為均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綜合考慮其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決:被告人羅某某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陳某某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説法】

本案相比較傳統的電信網路詐騙,手段更加新穎。本案被告人通過收購或自己註冊公司、開設公司公賬並出售的方式,幫助上線轉移犯罪資金,這種幫助行為是實現犯罪目的的紐帶,同樣構成犯罪。由於公司公賬的特殊性,有大額資金流水時相比較個人銀行卡賬戶更不容易被監管,具有很強的隱蔽性。近年來,電信網路詐騙案件呈現出高發、多發態勢,詐騙方式手段層出不窮,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要時刻提高防範意識和警惕意識,在日常生活中,不輕信來歷不明的電話和短信,不輕易透露自己的個人資訊,不受犯罪分子“高價收卡”“提供轉賬提現領提成”的誘惑,謹防上當受騙。同時,也要避免淪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否則一旦觸犯法律,將追悔莫及。(譚姣 康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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