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海:如何降低維權成本,提高違法成本,將成為修法的重點。[詳細]
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首次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這是食安法頒布實施四年多來,立法機關首次對這其進行修改。 [詳細]
草案規定,用非食品原料生産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處15萬元罰款。[詳細]
針對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提到的“健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等制度”方面,國家衛計委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司長蘇志曾在一次例行發佈會後對記者透露,目前,該國家級食品安全標準機構的組建初步方案已經形成。 [詳細]
國家食藥監管總局官員介紹,“重典治亂”成為本次修法的主導思想,將設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法律制度,建立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重典治亂”體現在送審稿中,將非法添加等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罰款額度由現行法律中五至十倍罰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詳細]
23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提出增設責任約談制度。規定食品生産經營者未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的,監管部門可對其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監管部門未及時發現系統性風險、未及時消除監管區域內的食品安全隱患的,本級政府可對其主要責任人進行責任約談。 [詳細]
23日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規定,監管部門應接受諮詢、投訴、舉報,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獎勵。鼓勵媒體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客觀、真實、公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散佈虛假食品安全資訊。 [詳細]
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演變大事記 | ||||
1965 | 國務院批轉試行《食品衛生管理試行條例》 | |||
1983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頒發。 | |||
1995 | 食品衛生法實施,注重産品衛生檢查和管理,有關安全制度的規定不足。 | |||
2006 | 修訂食品衛生法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後將修訂食品衛生法改為制訂食品安全法。 | |||
2008 | 食品安全法(草案)公佈,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後因三聚氰胺事件爆發,又進行了多方面修改。 | |||
2009 | 食品安全法高票通過,食品衛生法廢止,由重在外部監管轉向全程監督。 | |||
2013 | 修訂食品安全法列入立法項目,公開徵意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