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紅談微網志打拐 應取消虐待兒童父母臨時監護權 |
中國網 | 時間: 2011-03-10 | 文章來源: 中國網 |
中國網3月10日訊 今天上午,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主題是“政協委員談文化建設”。全國政協委員馮驥才、姜昆、呂章申、龍瑞、尹力、韓紅出席並回答記者的提問。中國網現場直播。 在談到微網志打拐時,韓紅表示,首先我感謝通過微網志打拐這個事情,使我們更多的人看到了這個群體,看到了曾經我們沒有想到被拐兒童、流浪兒童這樣一個特殊群體,感謝他們能夠把這個新聞發佈在微網志上。我想的更多的是,當孩子被解救出來以後後續安置問題,孩子救出來以後誰去養? 第一,更新觀念,增強未成年人的國家保護意識。簡而言之,以前我們都覺得孩子是我們父母的事情,小孩兒有什麼問題了,是小家庭的事情。其實不然,孩子固然是家庭的,更是國家的,少年強則國強。所以,當家庭這個功能失靈的時候,如果國家能夠給予保護意識,孩子就有著落了。有些小孩兒父母雙全,但是長期遭受到對孩子的打罵、對孩子的虐待,造成了這個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愛,得不到家庭的保護,得不到這個家庭給他的撫養和教育,這時候國家有保護意識。孩子是家庭的,更是國家的。 第二,設立專門的兒童保護機構。可以説,兒童的保護在我們國家這麼多年,政府給予了很多幫助、支援、扶持。但是,在某些法律很難涉及到的地方,有些擦邊球的地方,就給這些人販子一定的空間。我覺得,公安部、民政部等直接關係兒童權利的政府部門是不是可以建立專門的兒童保護司局。我簡單解釋一下,現在流浪兒童的管理都是跟流浪的大人,要飯的、乞討的、陳情的等等都是在一起管理,孩子和大人一起管理,我覺得會造成很多的不便。所以,我的建議是,公安部、民政部等能夠直接關係兒童權利的政府部門建立專門的兒童保護的司局,以加強政府對困境兒童的國家保護。 第三,希望國家能夠根據合乎國情的,建立“三級監護干預機制”。 一是,防患于未然的早期社區干預。社區要知道這個孩子家裏父母的構成,比如家庭環境的構成,如果成份比較複雜,政府就可以早期在社區進行引導,開導家庭培訓指導,以及針對高風險家庭制定個性化的幫助和干預。 二是,有效而及時的行政干預。前兩天我碰到一個孩子,14歲,父母離婚以後,孩子判給了父親管,可是父親根本沒有辦法管,這個已經被扔掉三次了,孩子每天睡在水泥管子裏。第四次的時候更殘忍,把小孩兒從副駕駛的門一腳給踹出去,孩子渾身是血。這時候孩子還沒有滿18歲,他怎麼向公安機關、法院提起申訴呢?沒有辦法。 這時候我們國家是不是可以出臺一個法律,取消父母的臨時監護權,因為你沒有辦法養孩子,你沒有辦法去培養他,你沒有辦法讓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你已經嚴重影響到孩子成長了。這時候政府是不是可以出臺相關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取消父母監護權。 最後,提出可操作的明確司法干預權。我們國家的兒童,3.41億未成年,佔總人口的近1/4,還是那句話,歸根結底,家事就是國事。我們作為政協委員,我們作為社會的所謂知名人士,如果我們能夠通過我們自己的自身影響,呼籲加大未成年人法的力度,幫助未成年人法能夠完善,使孩子們有一定的保障,我想孩子們就是未來的主人翁,是棟樑之材。所以,孩子以後不僅是他的家庭的,也是我們的,也是你的,也是他的,也是全國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