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藍皮書:立法應從彌補空白向完善制度轉變 |
中國網 | 時間: 2011-02-24 | 文章來源: 中國網 |
中國網北京2月24日訊 中國社會科學院24日舉行“2011年法治藍皮書發佈暨中國法治發展與展望研討會”,發佈了《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9(2011)》。2011年法治藍皮書指出,2010年我國立法工作取得重大進展。2011年,加強立法工作仍然是中國法治發展的重要課題。立法活動應進一步實現從數量型立法向品質型立法、從單純彌補空白向兼顧完善制度的轉變。 藍皮書指出,2010年是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一年,各級立法主體制定、修改了一批重要法律法規,立法工作呈現如下特點: 立法注重規範和監督公權力運作。立法機關通過了修訂的《行政監察法》、《國家賠償法》、《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加大了對公權力運作的規範與監督力度,完善了權力監督體系。 立法注重公民各項權利的保障與實現。《社會保險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賦予政府保障公民有關權利的職責,有助於更加全面地保障民生和公民的各項權利。 立法注重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人民調解法》、《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為實現人與人、人與環境的和諧發展提供了的法律保障。 立法的公眾參與程度不斷提高。立法機關完善公眾參與機制、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就立法草案、立法規劃等廣泛徵求公眾意見,開門立法成效突出。 展望2011年,藍皮書指出,2011年是中國“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中國會面臨國內物價上漲、居民生活成本增加、就業壓力加大、轉型過程中社會矛盾突出,以及國際上有關國家在貨幣匯率、貿易壁壘等方面施加壓力等現實問題。 藍皮書認為,2011年,加強立法工作仍然是中國法治發展的重要課題。立法活動應進一步實現從數量型立法向品質型立法、從單純彌補空白向兼顧完善制度的轉變。國家將依法加大宏觀調控力度,進一步依法推進貨幣、金融、價格等的管理機制,有效控制物價,保持經濟平穩發展。同時,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積極構建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合理調節收入分配的財稅體制。 政府管理的公開透明程度將會進一步提高,預算資訊公開有望在地方政府推廣,公開項目有望細化,同時,政府機關主動公開資訊的範圍有望穩步擴大。 國家將繼續加大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大保障民生的制度建設和資金投入,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更全面、更優質的公共服務,讓廣大人民群眾共用改革開放成果。 國家將按照既定部署,完成司法體制改革的12項任務,提高司法機關維護社會穩定、解決社會糾紛的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改善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生存環境,維護社會正義,繼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國家將會繼續加強對公權力的監督制約,加大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力度,在公車消費、公款接待等公務消費方面以及公職人員行為規範方面完善相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