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船舶工業調整振興規劃。
會議強調,加快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必須採取積極的支援措施。一要穩定船舶企業生産。加大信貸融資支援力度,支援大型船舶企業和航運企業按期履行造船合同。二要擴大船舶市場需求。三要發展海洋工程裝備。四要積極發展修船業務。五要支援企業兼併重組。六要加強技術改造,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會議決定,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船舶出口買方信貸資金投放;將現行內銷遠洋船財政金融支援政策延長到2012年;抓緊研究出臺鼓勵老舊船舶報廢更新和單殼油輪強制淘汰政策;今後3年暫停現有船舶生産企業新上船塢、船臺擴建項目;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産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支援高技術新型船舶、海洋工程裝備及重點配套設備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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