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立法與投入護航醫改 |
中國網 | 時間: 2012-01-16 | 文章來源: 中國網 |
啟示:加大投入加快立法是關鍵 日本醫改對我國醫療改革有借鑒之處。第一,明確政府的職能作用,加大財政投入,逐步建立全民醫療保險制度。近年我國對醫療衛生的投入是逐年增加的,但其投入的增長幅度還低於患者直接支付醫療費用增長的速度。據世界衛生組織《2010年衛生報告》,2007年日本衛生總費用佔GDP的8%,政府總體衛生支出佔政府總支出的比重為17.9%。 另外,由於我國目前採取的是城鄉分治的二元醫療保障政策,國家財政對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投入差別很大。醫療補貼主要針對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員,醫療保障體制處於分配不均的狀態。因此,不妨根據收入情況和地區差異確定不同的保險費繳納標準,逐步減少患者直接支付的比例,重點加強對低收入者和老年人的補貼。 第二,加快醫療保險立法,完善醫療保險的管理和監督體制。日本1958年通過的《國民醫療保險法》對於全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後,日本相繼發佈了一系列關於規範國民醫療保險的法律制度。而我國現行醫療保險制度缺乏相應的法律來規範,以致出現諸多現象卻無相應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