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世界上最早建立醫療保險制度 |
中國網 | 時間: 2012-01-11 | 文章來源: 法制網 |
1883年德國頒布了《疾病保險法》,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醫療保險制度。其後,德國醫療衛生制度歷經多次修改,僅1977年至今,德國針對衛生領域的法規就作出了6000多次的修訂,但是改革還沒到終點。目前,德國由政府和社會共同承擔衛生領域的組織與管理,實行社會導向模式醫療制度。
建立世界上第一個醫保 1883年德國頒布了《疾病保險法》,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醫療保險制度。此後德國醫療衛生制度不斷完善。上世紀90年代以來立法及修訂十分頻繁,如1992年《醫療保險結構法》、1996年《健康保險費豁免條例》、1998年《增進法定醫療保險公司之間的團結法令》、2002年《藥品開支限制法》、2003年《法定醫療保險現代化法》等。實際上,僅1977年至今,德國針對醫療衛生領域的法規就作出了6000多次的修訂。 目前,德國約有8200萬人,各級各類醫院約2200所,醫療衛生人員420萬。2010年的醫療衛生財政預算總支出達3195億歐元,比2009年增加5.3%。 醫保系統曾瀕臨破産 2003年7月,德國通過了《法定醫療保險現代化法》,其目標是:增加醫療保險收入,減少支出;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高醫療服務的效率和品質。具體措施為:將原來的基本免費醫療改為收取部分費用,並減少法定醫療保險覆蓋的項目;成立聯邦藥品品質與經濟性檢驗中心,作為新型的醫療評估機構;增加投保人的醫保附加費。此次改革實現了醫保費用支出在一年後降低3.3%的目標,多數法定醫療保險公司開始扭虧為盈,競爭意識增強。 然而,收支失衡的問題依然沒有解決。伴隨著近年來經濟發展緩慢,人口結構發生變化,醫療費用不斷上漲。儘管政府一再提高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比例,但其增長速度仍然趕不上醫療費用開支的增長速度。而且,法定投保人數由於失業人數的不斷增加出現明顯下降,導致許多法定醫療保險公司赤字嚴重。截至2003年虧空已達25億歐元,到2004年,整個醫療保險系統瀕臨破産。看來小修小改並不解決問題,大規模改革勢在必行。 2007年新一輪醫改啟動 以2007年4月1日實施《法定疾病保險———強化競爭法》為標誌,德國開始了新一輪的醫改。這次醫改方案是大聯合政府中兩派政治力量妥協的産物。德國總理默克爾對大聯合政府就醫療改革基本達成一致表示高興並指出,通過醫療系統的結構性改革,國家將會節省大量資金。改革方案主要涉及:將醫療保障覆蓋到全民;改善醫療服務的提供,注重用藥的經濟性,通過法律限定最高藥價;成立一個國家性質的法定醫療保險機構聯合會,目前的253個法定醫療保險機構將適當合併,實行自我管理;改革融資方式,創建衛生基金。 其中,最為關鍵的是要求從2009年1月1日起設立一個健康基金。設立後法定醫療保險機構只能從這個基金中領取每個醫療參保人的、統一數額的醫療保險費(約170歐元/月)。此外,從2011年1月起,醫保費將從佔工資總額的14.9%上漲到15.5%。 總體上,新醫改有如下特點:追求公平,對所有居民都進行強制性醫療保險,員工的醫療保險是由僱主提供,員工家人也能得到相應保險;強調效率,醫療服務領域引進更多的競爭機制,不管是私人的還是公共的醫療機構,都對所有人公開;講究團結,建立一個公共醫療衛生基金,以統一全國範圍內的法定醫保費率,平衡人口不均衡地區的醫療費用風險;加強國家作用,也強調個人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