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氣污染防治法》能解決霧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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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介紹

常紀文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
湖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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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標題

  • 新《大氣污染防治法》能解決霧霾嗎?

活動描述

  • 時間:2016年1月15日10:00
    簡介: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自今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有何亮點?對大家最關心的霧霾問題有何應對?新法通過以來的實施情況如何?今天的《中國訪談》將一一為您解答。

文字內容:

  • 中國網:

    中國訪談,世界對話,歡迎您的收看。2015年悄然過去,新《環保法》實施已經一週年,天空中的霧霾卻並未隨之散去。清新乾淨的空氣已經成為很多人對於新年的期待。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自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有何亮點?對大家最關心的霧霾問題有何應對?新法通過實施以來的情況如何?今天的《中國訪談》將一一為您解答。

    首先歡迎今天到場的嘉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教授、湖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常紀文教授。常老師,歡迎您。

    2016-01-15 08:30:51

  • 中國網:

    我們知道最近北京市兩次亮起了霧霾的紅色預警,使我們聯想到曾經著名的“霧都”倫敦。

    2016-01-15 08:31:30

  • 常紀文:

    很多人把北京的霧霾跟倫敦的霧霾相提並論了。

    2016-01-15 08:50:49

  • 中國網:

    1956年的時候英國針對當時的空氣情況頒布了《清潔空氣法案》,這是世界上第一部關於空氣污染的防治法案,之後這個法案不斷擴容完善,最終幫助倫敦摘掉了“霧都”的帽子。我們知道去年您專門去了倫敦考察霧霾情況,今年您參與修訂的這一部《大氣污染防治法》是否也能幫助北京、中國取得這樣好的成果呢?

    2016-01-15 08:51:03

  • 常紀文:

    英國當年治理霧霾堅持了兩條原則。一是市場經濟的原則,政府對於合法設立的企業、排放合格的企業也不能隨意讓它搬遷,只能鼓勵,不能強制搬遷,用經濟措施和政府支援的措施鼓勵搬遷。對居民家庭取暖,比如木炭採取了一些限制性的措施。

    二是不損害英國的國際競爭力原則。也就是説治理霧霾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搞“環保大躍進”的方式來治理霧霾。

    霧霾的防治既要有歷史緊迫感,也要有階段性的歷史耐心。包括現在我們治理霧霾,提出“十三五”時期達到什麼目標、2030年達到什麼目標,不是説明年一定要治理成功,因為它一年之內肯定是難以治理的,因為不能就環境保護而搞環境保護,因為霧霾是整個工業生産、社會生活造成的,工業結構調整也不是一天兩天能夠調整完的。所以,最後還是要採取符合中國國情的比較現實的方式,治理霧霾我們預計和工業化的進程密切相關。什麼時候我們實現了創新型的國家,霧霾治理就什麼時候會取得很大的突破和成功。我們預計2030年左右中國會完成工業化進程,在這時候我們的霧霾治理會取得根本性的改變,目前我們主要還是防禦戰,以後是主動戰。一旦我們進入了創新之國,不再用環境成本和人力成本贏得GDP增長的時候,而是用科技含量來贏得GDP增長的時候,這個時候我們的霧霾防治基本上就解決了。

    2016-01-15 08:51:12

  • 常紀文:

    英國治理霧霾最後成功了,但非常艱辛非常痛苦。最後怎麼成功的?一是工業轉型,把很多企業搬遷,形成新的大倫敦地區。二是能源結構的改變,英國幾個部委官員介紹,他們之所以最後取得成功,根本性的措施是能源結構的改變。他們以前燒的煤炭有本國産的煤炭,更主要是海外進口的,因為長途運輸價格比較貴。後來是在英國的北海發現了油氣田,因為在本國邊上發現的,油氣價格很便宜,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誰便宜就用誰,所以,很多企業就用了低廉的油氣,一下子把能源結構改過來了,對倫敦霧霾的消減産生了很大的作用。北京在這方面也可以去考慮一下,我們應該做什麼創新型的舉動。

    2016-01-15 08:51:32

  • 常紀文:

    倫敦最後治理成功也是花了三十多年的時間。中國改革開放以後,工業三十多年的發展,取得了如此大的進步,我們的工業發展是快速和壓縮的,人家幾百年的我們三四十年實現了。那麼我們的環境污染就有一個特點,他們幾百年慢慢消減的環境污染我們必須在幾十年內消減完畢。所以,我們的任務更重,壓力更大,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英國花了三十幾年,我們三十幾年人民群眾肯定不會答應。因為我們整個最後轉型十幾年會完成,比他們短,所以,我還是很有信心。

    2016-01-15 08:51:43

  • 中國網:

    在之前“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被公認為是近年來中國環境問題屢禁不止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對加大處罰力度,提高環境違規成本新法有什麼樣的規定,環保執法又有哪些創新方式呢?

    2016-01-15 08:51:49

  • 常紀文:

    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以前發展中階段常見的現象。舉個例子,以燃煤電廠的脫硫脫硝為例,如果一個很大的燃煤電廠脫硫脫硝,一般一年運營成本達到幾千萬,有的甚至超過一億,也就是説成本很高。但有一些企業寧願選擇交罰款也不去治理,因為按照老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只要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最高只能處罰10萬元,按照一般的處罰規定是一個月處罰一次,一年處罰12次,12次乘10萬是120萬,處罰成本一年120萬,而守法的成本是幾千萬甚至上億。新的《環保法》改變了這種現象,它提出了兩方面的措施。第一,罰款成本不得低於違法成本,不得低於你的違法收益,包括“按日計罰”,如果責令整改,一天不改正就罰50萬,10天就是500萬。新《環保法》實施以後,我得到的消息,目前最大的一個罰單是2000萬,針對一個供暖公司開出了2000萬的罰單。我剛才講的是新《環保法》,新《環保法》沒有規定具體的罰款數額,因為它是綜合性的基礎法,規定起來有難度,具體的數額要由各專門的法律做出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裏面就對罰款數額做出了規定,得到了顯著的提高。

    關於處罰新的方式,比如進口、生産、銷售不符合要求的機動車和機動船,就按照貨值幾倍處罰,3-5倍、4-6,比如你生産出來這些車價值10億,可能罰你40億。

    2016-01-15 08:52:16

  • 常紀文:

    環保執法有一個創新的方式,就是約談,這是《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一大亮點。《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約談和其他約談概念上還是有一些差異的,環保約談帶有一定的責任追究意識。從最近的實施情況來看,約談一般是存在環境保護問題的城市、企業,包括北京排水集團也被環保部門約談了。去年約談了十幾個城市,包括鄭州、臨沂、承德這些城市都被環保部門約談了,這是一種新的方式。以前是“督企業”,現在是既管企業還管政府。

    另外還有一點是我首創的一個理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理論,《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這個文件裏面規定,環境保護工作搞得不好的“黨政同責”。這次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到河北去,約談了河北省的省委書記、省長,這是前所未有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實施不能只靠政府,還要靠黨委。雖然法律裏面不可能包括黨委,但我們還可以有一個黨內法規,剛才講的《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它是由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聯合發佈的。所以依法保護大氣環境的氣氛發生了改變,應該説氛圍是越來越好。

    2016-01-15 08:52:26

  • 中國網:

    剛才您也提到約談這種方式是新法其中一個很大的亮點。這是否説明瞭我們環境監察工作的“變局”,強化了地方政府的責任呢?

    2016-01-15 08:52:39

  • 常紀文:

    這次督察是以中央的名義進行的,叫做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組,它的組成成分是中辦、國辦、環境保護部,中辦代表中共中央,國辦代表國務院,所以叫做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組。河北省委書記和省長都參加了,這個規格是很高的,表明黨和政府對大氣污染、水污染的高度重視。督察要在兩年內在全國進行推廣,包括流域督察、區域督察,形式會發生一些變化。而且這回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組的工作是中組部、中紀委沒有參與的,這是一個特點,它不查案子,就像中央巡視組一樣,把得到的線索、結論拿回來,向中共中央國務院彙報,然後把結果給中組部,發現了違規的線索給中紀委監察部,就跟巡視組一樣,巡視組的威力是特別大的。習近平同志擔任總書記以來巡視組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我也相信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組在今後兩年的工作也會和反腐一樣,在生態文明建設、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會發揮很大的作用。

    2016-01-15 08:52:50

  • 中國網:

    中央環保督查組的首站選擇了河北,因為河北是京津冀協同發展的“三大員”之一,新法中也提到了對污染的“聯防聯控”,您認為怎樣能夠切實做到“聯防聯控”呢?

    2016-01-15 08:53:01

  • 常紀文:

    關於“聯防聯控”《大氣污染防治法》專門規定了兩章,第五章《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第六章《重污染天氣的應對》都涉及到區域性的。而這回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改提出對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和統一的防治措施”。

    “聯防聯控”現在得把邏輯搞清楚了,以京津冀為例,北京、天津、河北都得基於各自的能力和責任做出自己的一些貢獻,但是也要分清責任。我在前年就寫過文章,京津冀地區和長三角、珠三角及其他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每個地區在基於各自能力做出貢獻的基礎上,還要分清責任,叫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一個地方污染“貢獻”很大,這個地方就要做出更大的努力來減少霧霾。當然還有一個歷史的責任,像河北建國以後就給北京做出很多的貢獻,北京相當於一個“抽水機”,把很多河北的資源抽過來了。去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安排下,北京和天津給了河北很多治理大氣污染的支援,北京和天津去年給了河北8億現金治理霧霾,這個體現了“區域一盤棋”的格局,也體現了“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

    2016-01-15 08:53:11

  • 常紀文:

    但我們擔心這變成變相的“不給錢就不治理霧霾”,拿到錢應該幹活,把這個錢用在霧霾防治方面,就怕拿錢不幹活,這是我們最擔心的。從目前來看,河北省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大概是2012年左右,河北省重的産業結構大概是佔到70%左右,現在只有40%多了,表明河北省已經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和努力,下一步他們的任務還很重,因為取暖季節的霧霾還那麼重,必須要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京津冀的“聯防聯控”還有一點,叫做“互查”,在環境保護部統一部署下,河北到北京來查,北京到天津查,天津到河北查,叫做互查。這種互查如果把握得好還是不錯的。我建議可以請人大代表,每個地方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因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往往是比較較真的,而地方官員往往存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現象。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都是有職責的,一個是權利機關的成員,一個是民主監督的成員,我認為有必要吸收他們來參加。

    2016-01-15 08:53:25

  • 常紀文:

    另外“聯防聯控”還需要一個統一排污收費標準。比如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這些地區的排污收費標準,珠三角是統一的,在京津冀範圍內河北省的排污費還沒有調高,2014、2015年的時候北京市和天津市把排污收費標準提高了,有的是幾倍,有的是接近二十倍,在北京和天津排放污染物的成本是比較高的,倒逼企業開展污染防治。但因為河北經濟條件有限,所以最後它的排污收費標準沒怎麼提高,這對區域來説也是不公平的。

    另外還有一點,我們講“京津冀一體化”將來的産業轉移,我們應該摒棄一種狹義的觀點——北京不要的産業必須給河北。因為河北自己的環境容量也很小,排放還是在京津冀範圍內,還是加重了京津冀地區的污染。有些清潔産業可以給河北,但污染的不能給,也不污染也不清潔的我們可以給到南方的一些省份,那裏的環境容量大一些。不一定所有的污染産業非要給河北,河北自己的環境容量也很小。

    2016-01-15 08:53:44

  • 中國網:

    剛才您也提到霧霾的治理是相對漫長的過程,也是和我們的工業發展相依為命的。之前的《大氣法》更多強調大氣污染的末端治理,存在成本高、見效慢的問題。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環保部門是圍繞如何完成總量減排任務開展工作,這樣容易出現一種重“總量”而輕“品質”的問題。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針對這些問題有什麼樣的改進?

    2016-01-15 08:53:57

  • 常紀文:

    老《大氣污染防治法》是2000年修訂的,新《大氣污染防治法》是2015年修訂的,時隔15年時間,中國的工業結構包括生産生活方式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原來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範的是點源,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既規範“點”上的污染,也規範“面”上的污染。像2000年,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的時候,很少聽説區域性的霧霾,只聽説沙塵暴,那時候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是解決沙塵暴的。現在的霧霾是區域性的,很多區域都有了。包括最近我去上海、南京、成都,甚至去昆明都不同程度的有霧霾現象發生。當然最近我也去了越南,越南的河內也有霧霾。不同程度的有霧霾的發生,整個污染的形態和格局發生了大的改變,《大氣污染防治法》必須對此做出相應的調整。

    2016-01-15 08:54:16

  • 常紀文:

    造成現在霧霾嚴重的局面,大氣污染排放總量如此大的原因,主要還是工業結構和生産生活方式比較粗放的問題,也有管理的原因。以前因為區域性霧霾沒有那麼嚴重所以是總量管理,每個企業給一個總量,每個縣、市、省大氣污染物排放給一個總量,全國一個總量,國家、省、市、縣、企業逐級分解。看起來逐級分解很科學,但有一點,根據什麼做總量減排?霧霾那麼嚴重,還按照原來的總量減排肯定是不合適的,應該是以環境品質為核心。

    比如空氣要達到幾級標準,每個地方都不同,每個地方的減排量是動態的。今天污染比較重就應該少排一些甚至不能排,今天天氣比較好我就可以多排一點,所以,總量是動態的,我們稱之為流量控制,以前的總量控制大家現在都在反思,可能還缺乏目標,應該是以品質管理為核心,完成品質控制目標再有總量。以品質管理為核心,後面很多事情就好辦了,把邏輯理清楚了,我認為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大貢獻。

    2016-01-15 08:54:41

  • 中國網:

    剛才您提到燃煤污染和機動車污染是目前霧霾的兩大最主要的成因。首先我們談談燃煤的問題,新《大氣法》中和燃煤相關的條款有哪些?落實這些條款具體有哪些措施?大家還比較關心散煤的問題,散煤控制有哪些措施?

    2016-01-15 08:54:51

  • 常紀文:

    新《大氣污染防治法》針對主要的大氣污染源規定了很多的措施,其中有一部分是燃煤。燃煤專門在第四章第一節設立了很多條,專門來規範從源頭到粉末,對燃煤的使用、轉化、排放都做出了比較週全的規定。比如提出燃煤使用要“清潔高效,減少整個燃煤在能源中的比重”。第四章第一節規定了很多的燃煤污染控制措施,有源頭(事前)、事中還有事後的。

    事前就是能源結構調整,比如在城市重點控制區域煤要改氣、改電。根據最近的情況來看,特別是上次紅色預警,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了,那幾天空氣相對處於靜穩狀態,風力不是很大,説河北省壓過來污染物比較大的證據不太充分,它的主要來源估計還是北京自身。平時燃煤不到1萬噸,到供暖季節6-8萬噸,增加的5-7萬噸散煤,特別是城鄉接合部、廣大的郊區農村,以及城市裏面的平房區使用散煤的現象還是存在的,這些散煤的燃燒很多沒有污染控制措施。

    2016-01-15 08:55:04

  • 常紀文:

    在全國範圍內,我們認為要進行大的能源結構革命。比如説,在城市裏人口集中居住的地區,包括農村也要改氣、改電,意味著需要更多的電力。現在國務院規定,在大概2017年底前所有的燃煤電廠實現超低排放。如果所有的燃煤電廠都使用的超低排放,我們就用燃煤電廠燒煤,把這個煤用在燃煤電廠發電,把電給居民,城市裏不就更清潔了嘛。從大局來看這是很好的一種方式。最近很多地方審批了很多燃煤電廠,包括一些沿海核電站也在開始建設,目前主要是為了提供充足的電能,為煤改氣、改電做好準備。

    2016-01-15 08:55:13

  • 常紀文:

    煤改氣改電就面臨一個問題,老百姓用電成本比較高,如果燒散煤肯定價格要低一點。而且現在還有一種趨勢,為了實現超低排放,好煤都運到燃煤電廠去了,但劣質煤很多流入到了居民家庭裏,這是不利於大氣污染防治的。北京市環保局在去年11月份進行過檢查,也是發現了類似的情況,也就是説能源供應體系必須進行嚴格的執法。還有一個是補貼的問題。居民的生活成本提高了,改電改氣國家可以實行補貼。我們可以考慮把防治霧霾的資金,像北京市將投入7600億,把這7600億給了工業結構調整和居民,也是一種很好的方式。

    2016-01-15 08:55:21

  • 中國網:

    剛才您也提到在北京機動車污染是一個比較大的來源,日前環保部也公佈説,在北京、杭州、廣州、深圳幾大城市的首要污染源是機動車,在交通污染控制方面這新法有什麼樣的亮點,是不是説新法的出臺就會給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這“三桶油”戴上“緊箍咒”?

    2016-01-15 08:55:28

  • 常紀文:

    這次《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增加條款最多的就是機動車,其中包括機動車的污染防治也要源頭控制,型式核準、生産過程中進行源頭控制,如果不合格的機動車就不允許下線、不允許銷售,包括有些證書也不能發,如果銷售就進行處罰,也就是説非常嚴格,從源頭開始。

    交通運輸方面還有兩個亮點。第一,要求油品品質,生産企業包括“三桶油”的油品要符合品質。第二,這一次修改重視了船舶,內河包括海港船舶污染其實也比較嚴重,這次對它的燃油也做了一些品質上的要求。

    2016-01-15 08:55:39

  • 中國網:

    我們看到新法第57條規定,國家倡導環保駕駛,鼓勵燃油機動車駕駛人在不影響道路通行,且需停車三分鐘以上的情況下熄滅發動機,以達到減少大氣污染排放的目的。有觀點會認為,這個條款實施起來缺乏可操作性。您認為這一點有沒有必要入法呢?

    2016-01-15 08:55:49

  • 常紀文:

    實際上它已經入法了。《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的時候第二審的稿子這條是強制性的,但後面沒有處罰措施。一個法律如果前面是強制性,後面違反了沒有處罰措施,還不如不規定。所以後來就改成了“鼓勵”停車三分鐘以上要熄火。為什麼鼓勵呢?因為説實話強制性執法太難,做不到的就不能用強制性措施,否則就會損害國家法律尊嚴。

    在機動車熄火方面,我建議政府部門要率先示範,我建議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給各委辦局發一個公文。各委辦局普遍存在一種現象,就是一些領導幹部,到下班的時候,他的司機可能提前半小時暖車,有些部委車很多,車齊刷刷的,一到傍晚下班時燈都亮著,機動車一下子轟鳴,燃燒個十幾分鐘,領導下來了,車裏暖和了就走了,這不符合《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遵守法律要求從政府部門做起。

    2016-01-15 08:55:57

  • 中國網:

    剛才您提到地方互查能夠加強監督管理,資訊公開也是比較有效的“防污劑”,如何能夠讓公眾擁有更多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能夠廣泛地參與到大氣環境保護當中來呢?

    2016-01-15 08:56:04

  • 常紀文:

    資訊公開包括公眾參與是《環保法》裏確立的很重要的制度,新《環保法》專門設立了第五章《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就是為了發揮公眾參與和監督的作用,因為資訊公開是為公眾參與打下基礎的,是為了促進國家治理體系的建設,促進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環境保護光憑環保隊伍是不夠的,就只有這麼多人、這麼多設備,國家那麼大、每個地方那麼大、企業那麼多,怎麼能夠發現所有的違法違規現象。而且環保監管有一個缺點——被動性,其他的監管也是一樣,都是發現了才去監管,當然也有事前的預防性的措施,但是對於違法的查處,他們一般獲得的資訊往往比較晚。所以,在現代國家治理的理論之下,一般是發揮公眾參與和監督作用,我國也響應了號召。

    2016-01-15 08:56:12

  • 常紀文:

    《環保法》設立了一個專章,《大氣污染防治法》沒有設立專章,但是它把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做出了很大的細化,我做過搜索,在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裏有19個地方有“資訊”兩個字,其中“揚塵”1處,“機動車”4處,“污染企業”1處,對於政府,包括區域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氣應對、政府資訊公開總共加起來是8處,包括後面有處罰條款,也就是説是讓公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如果説《大氣污染防治法》離開了公眾的監督和參與,這部法不會是成功的法,所以《大氣污染防治法》充分地保證了公眾的參與和監督權。

    2016-01-15 08:56:19

  • 中國網:

    我們知道新的大氣法的法律條文增加了近一倍,規定了許多行政措施和法律責任,但其中宣誓性的語言可能還是比較多,想問一下常老師,這會不會影響到法律的有效落實呢?

    2016-01-15 08:56:27

  • 常紀文:

    從《大氣污染防治法》一審和二審稿來看,宣誓性條文過多,後來我們給全國人大提出了意見,要改。因為法律貴在可實施性和強制性,當然也有一些引導性的規則,但引導性規則過多不利於法律實施。後來第三審修改全國人大非常重視,做出了很大的改變,儘管如此還是存在一些宣誓性的條款,比如“國家應該、國家支援、國家鼓勵”等等類似的措詞。但是,值得指出的是,這些東西沒有時間表,違反了也沒有處罰措施,效果肯定不會太大。有的法律實施了十年,有些部門還沒有制定細則。所以,必須要制定一個時間表,比如法律實施後兩年內某某部門必須制定實施細則,但這不是《環保法》一個法律的問題,中國所有的行政立法都存在這個問題,包括食品衛生、消防、文物保護和其他的一些都存在同樣的問題,不只是《環保法》有,所以是一個通病,要所有解決,不能就《大氣污染防治法》論《大氣污染防治法》,我相信剛才講到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那麼多的進步,這些問題都會得到解決。因為法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有些問題不一定一兩天就能解決。

    2016-01-15 08:56:37

  • 中國網:

    非常感謝常老師今天做客我們的節目,給予了大家如此專業和詳細的解答。本期的節目就是這樣,感謝大家的收看,我們下期節目再見。

    2016-01-15 08:56:47

  • 中國網:

    (文字/責編:宋若冰 主持:黃婉晴 圖片:郭志華 導播/後期:李哲 攝像:高聰 王宇迪)

    2016-01-15 08:57:01

圖片內容:

視頻地址:

    http://mp4.china.com.cn/video_tide/video/2016/1/28/20161281453960582791_359.mp4

圖片大圖:

  •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做客《中國訪談》演播室。

    中國網 郭志華

  •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接受中國網記者專訪。

    中國網 郭志華

  • 常紀文表示,不能搞“環保大躍進”的方式來治理霧霾。

    中國網 郭志華

  • 常紀文曾參與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工作。

    中國網 郭志華

  • 常紀文稱,在現代國家治理的理論之下,一般是發揮公眾參與和監督作用,我國也響應了號召。

    中國網 郭志華

  • 常紀文接受《中國訪談》的專訪。

    中國網 郭志華

  • 常紀文表示,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既規範“點”上的污染,也規範“面”上的污染。

    中國網 郭志華

  • 常紀文強調,《大氣污染防治法》一大亮點就是約談,環保約談帶有一定的責任追究意識。

    中國網 郭志華